警首装天眼严打非法燃爆竹 北区今年或可享「安宁」
每年新春期间,北区市民都特别喜爱非法燃放爆竹「应节」,但从早到晚爆竹声震天爆响,相当扰民,更引发消防隐患。北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副召集人吴联盟昨日透露,治安警今年将首次在北区的非法燃放爆竹黑点,安装俗称「天眼」摄录机,以加强执法搜证力度,冀严厉打击该等不法行为。
新春期间只可在当局设置的爆竹燃放区进行,违法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元。图为政府设置的爆竹燃放区。(资料图片)
北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民政总署、消防局及治安警察局代表都有列席,介绍农曆新年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的安全管理及场地安排、违规燃放爆竹监管,以及贺年节庆食品的检测工作。
北区社谘会副召集人吴联盟(左)及委员李玉培(右)称,为加强阻吓,警方未有透露「天眼」设置地点。(周婉茵摄)
北谘会副召集人吴联盟、委员李玉培,会后向传媒总结会议内容。李玉培称,有关摄录机设备,将在除夕前完成安装,并在新春期间不定期摄录,其中晚上10时至翌日凌晨3时,将无间断录影。他称,相关摄录机数目、安装地点及监测日期等,警方则未有透露详情,强调今次採新执法手段,主要是起阻吓作用,不希望市民被罚。
被问及摄录机採证,会否侵犯市民隐私权时,他称,警方早就相关取证方式展开研究,并与个人资料办公室沟通,并徵得个资办同意,而今年警方在接获违规烧炮竹举报时,将带同摄录机到场执法,以免双方发生不必要争拗。
《公共地方总规章》规定,新春期间如要燃放爆竹,只可在指定日期,在当局设置的爆竹燃放区进行,如任何人非法燃放,最高可被罚款2,500元;如将爆竹抛向空中或水里燃放、甚或将爆竹放在能增强爆炸容器燃放,罚款高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