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法》出台有期 生命教育同需配合
上周有传两只出没于螺丝山公园的流浪猫疑被毒死,民署初步验尸后指两猫是被人用力踢死,较早前公园内另一只猫亦怀疑遭到同样方式杀害。本澳近期出现多宗虐待动物事件,再度引起社会关注《动物保护法》法案迟迟未正式立法实施,令虐杀动物的兇手无法受制裁。
《动保法》法案在2014年10月24日在立法会一般性通过后,进入细则性讨论已将近16个月,负责审议法案的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主席关翠杏昨日表示,政府已经把最新法案文本送交委员会,今日下午开会讨论。政府经过研究后,虐待动物最高刑罚建议维持一年徒刑。她强调法案有关残酷对待动物需负刑事归责的原则不变,关键是让社会明白如何尊重动物,以及不可让动物受到不必要残害。又指法案新文本已经第五次调整,将争取今个会期完成通过。
关姐开腔《动保法》法案通过有期,无疑是好消息,但《动保法》立法草案曾引起社会热烈讨论,政府建议将「残害动物罪」的处罚降低为一年有期徒刑,有爱护动物团体认为草案惩处力度不足,要求判刑三年,但不得要领。
虐待动物行为关係到施虐者对生命的错误意识形态,后果可以是将施虐对象由一般动物延伸至其他生命,最高一年期的判刑能否足够起阻吓作用,相信仍有不少人会存疑。与关姐出席同一场合的立法会议员陈美仪就表示,定一项法律的刑罚固然要具备阻吓作用,但更重要是在教育方面应投放更多工作,尤其教育小朋友,无论是对人或动物,都应该珍惜和爱护生命。
生命教育愈早推行愈好,让孩子从小学习以同理心来关怀爱护动物、尊重包容所有生命个体。大自然是有最佳的生命教育课程,天地万物都是最理想的教材,然而,居住在都市丛林的我们,习惯以圈养的方式来和动物相处,校园要如何来落实保护动物,以关怀生命为出发点来教育学生?收养「校园动物」是一种最直接的生命体验教育,让真实的情境中学习和动物做朋友,藉由亲密互动的过程,展现人类与生俱来的爱心,进而体验人类与动物、大自然具有共生互依,互为主体的关係,便是生命觉醒的发轫。
当然,本澳的教学环境一直面对空间不足的困窘,要再让出空间来饲养校园动物,可能有一定难度,但生命教育其实可以丰富多样,有知识的传递,也可以实地参访体验,不会只是流于形式。笔者认为,我们应更重视及落实校园非正式及潜在的生命教育课程,即使不能将生命教育单独设科,亦可将生命议题融入在其他课程领域中,让「尊重生命」不被当作空洞的口号,让学生从小培养尊重、保护、珍惜生命的情怀与及道德责任,使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和生命智慧能够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