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曾邀饮咖啡亦当司警案证人 治安警副警司人间蒸发第六日

一名1988年入职治安警察局,28年间攀至职级第四级副警司的高级警务人员,突然「人间蒸发」至今第六日,生死下落全部不明。原来在上周六副警司失蹤那天前三日(即2月24日),他被司法警察局传召,以证人身份协助调查一宗刑事案件。另外,他曾被廉政公署邀请「饮咖啡」,他究竟身负何种敏感资料,竟以「失蹤」逃避现实?事件可谓诡异又神秘。

失蹤第六日的姓邱副警司,1988年入职治安警察局,失蹤前在行动厅工作。(互联网图片)

「失蹤」的男副警司姓邱,约40多岁,1988年入职治安警察局,回归前在当时的情报科工作,至2015年2月被调派至行动厅工作;按照治安警察局的职级划分,他是位处警务总监、警务总长之下的第四级高级警务人员(小图为副警司警徽),是同等附属单位的最高指挥官或主管,换言之,邱在行动厅已属主管级别。

同袍上门探病没见人

上月27日(上周六),邱原来需要早上9时返抵工作单位出任总值日官(俗称值日老总),讵料在早上7时30分,突然致电单位,声称身体不适,不能担任有关工作,又指稍后会递交医生证明,当局遂批准其申请后,并按惯例于当日派员上门探病,哪知竟然未能接触到他,致电他手机又无人接听,同袍当时虽然有怀疑,却没有继续深究,以为他一时有难言之隐。

但隔了一日至本周一早上,按理邱应该返回单位办公,惟他依旧「失蹤」,当局于是多次致电找他、派员到他住址及向其家人了解,一样无法接触到他,同时亦没有收到相关的医生证明文件。

根据《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邱的不当缺勤,亦即俗称的「逃兵罪」,可被处以撤职;同样,治安警察局亦按通则相关规定,对邱展开内部纪律程序调查及处理。

司警邀请当证人

由于邱失蹤至昨天已第五日,治安警察局鑒于情况特殊,昨日决定公布邱失蹤的消息,更重要的是,发言人透露邱一则「内幕」。

原来,司法警察局于上月17日致函治安警察局,就一宗刑事案件的调查需要,要求协助通传有关人士(即邱副警司)以证人身份,在上月24日早上10时正,出席司法警察局的调查工作。邱之后按照通传抵达,并至同日下午2时30分配合调查后,自行离开司警局。

至于邱究竟协查的是甚么刑事案件?司警发言人回应,由于案件仍在调查中,基于司法保密原则,现阶段不能透露案件性质及内容,希望各方谅解。

获廉署「邀请」饮咖啡

与此同时,昨日有本澳媒体报道邱失蹤一事,报道表示,邱原来早前还被廉政公署「邀请」接受调查。至于邱被司警要求协查的刑事案件,是否和廉政公署调查的案件有关,不单公众无从得知,即使邱的同袍,同样感到一头雾水;看来两大纪律部门一日不透露,迷雾一日不会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