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再商移交逃犯安排 陈司:两地基本达共识
影响深远的港澳与内地之间的司法互助协议,渐渐进入直路阶段。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昨日与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就协议的原则性、细则性和技术性事宜,进行讨论。陈海帆会后表示,讨论进度顺利,惟当中仍有一些问题须等待双方研究再作调整,不过,特区政府与香港及内地之间的司法互助协议,须与本澳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原则、细节内容保持一致。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右三)与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左二),双方昨日就司法互助协议,进行细则性讨论。(新闻局图片)
陈海帆昨表示,政府已将《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草案送交立法会审议,故特区政府与香港、内地磋商协议同时,也尽力配合立法会审法案的进度,两边工作同步进行,但现时无法预计执行时间表。
被传媒问及香港商人刘銮雄在本澳涉贪案件,协议生效后会否追溯期限?陈海帆重申,这不涉及追溯问题,从法律原则和技术层面而言,日后两地的刑事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后,若案件的法律判决仍然有效,便可向另一方政府提出执行协议内容,例如移交逃犯等。
陈海帆指出,倘若协议生效后而某宗案件的法律判决仍然有效,可向另一方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图为香港商人刘銮雄。(资料图片)
她补充,与内地商讨司法互助协议,很多内容已基本达成共识,尚待后续的细节讨论。澳门特区与香港、内地的协议签署没有綑绑在一起,会分别按照磋商进度决定签署时间。
贺一诚:正在研究法案
另外,立法会主席贺一诚昨日在北京受访时称,《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案文本于过年后收到,法律顾问正在研究。立法会现时手头有十多个法律,委员会也排不到期审议。他指出,除了加税或紧急情况禁止如某些精神科药物,立法会才会使用紧急程序处理,其他法案儘量不用。
他并表示,每个法律都紧急,扣除假期及到北京开会等,时间不够用,明年是今届立法会最后一年,这将很辛苦,再次希望政府加快提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