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开非法旅馆难侦查 「循例」拉人仅一成处罚
立法会公共行政事务跟进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跟进非法旅馆情况,委员会主席议员陈明金会后引述政府代表称,当局过去两年,对非法旅馆的执行处罚率仅一成,原因涉及租客与经营者大都来自香港及内地,令侦查困难,委员会对此非常关注,建议政府修法时,考虑加强区域侦查合作。
立法会小组昨日跟进政府打击非法旅馆情况,议员陈明金(右)冀当局,研究通过区域合作解决执罚率低问题。(袁金秀摄)
陈明金表示,旅游局去年曾巡查356次涉及1,118个单位,其中封印53个单位,主要集中新口岸、皇朝、外港码头等区分,但成功执罚仅一成:「行政程序捉咗啲人但罚得少,政府承诺会谂啲办法。」
他指出,不少非法旅馆涉及黑社会、禁锢、藏毒及卖淫等不法活动,但因旅游局无刑事侦查权,社会文化司倾向将执法机构,由旅游局改为保安司範畴处理,社文司已开展相应程序,交由行政法务司中央统筹立法。
针对非法旅馆应否刑事化,他称,政府认为,现时採行政措施比较有效:「如转为刑事化,需跟足刑事诉讼程序会比较慢,转咗刑事化冇办法运用,令现行有效行政程序会受影响」,故委员会不坚持一定要刑事化。
另外,会上亦讨论经济型酒店审批情况,他引述政府代表称,当局现正处理27个审批项目,涉及1,700多个两星或公寓单位,但现时相关申请手续非常繁锁:「有啲三、五年,有啲五、六年,甚至七、八年不等」担心吓怕投资者,故促请当局简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