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百年老建筑特色拱廊 慈幼校舍重建或一拖再拖

虽然慈幼学校校方冀尽快重建有逾百年历史老校舍,以应对教学需要,并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交22页重建方案文件,但城规会委员昨日「企硬」,认为校方必须在文件中,具体列明如何保留原有校舍建筑特色,故应跟足所有程序,发回修订再交工务局审批,或令重建校舍计划一拖再拖。

慈幼百年校舍具保育价值,规划条件图在公示期间,当局共收到918份意见书,反映社会高度关注重建计划。(陈骏骐摄)

城市规划委员会昨日举行第三次平常会议,讨论慈幼中学重建项目的规划条件图草案,项目分两部分,包括面向风顺堂街及政府总部前座校舍,以及有百年历史的小学部旧校舍。文化局建议,前者需保留建筑立面,后者则可全栋拆卸,只需遵守38米高度限制。

城规会昨日开会,要求慈幼校方具体列明,如何保留原有校舍建筑特色。(周婉茵摄)

鉴于小学旧校舍具历史及建筑价值,社会高度关注建筑物去留,规划条件图在公示期间,收到918份意见,城规会委员对此反应热烈,普遍认同学校需扩展空间,但对如何重建,保留建筑特色,讨论超过一小时,仍无法取得共识。部分委员认为,必须将提交规划条件图草案进一步优化。

委员林翊捷认为,无疑校舍地面层的拱廊、楼梯等,都有极高艺术特色,惟校舍已出现结构安全问题,要原栋保留有难度,关键是如何保证校方在重建时,突出建筑物原有特色。

另有委员指出,就有关重建项目,校方在提交城规会附件中,已承诺未来重建时,会保留建筑特色,认为不需再修改规划条件图草案,担心修改草案后,要排期交城规会讨论,重建项目只会一拖再拖,不利学校发展进度。委员最终提出四项建议,包括保留原校舍建筑特色、保留地面层原有建筑风格,即其柱廊设计、重建后校舍首三层保留原有风格,然后可适度加高,但维持38米高度限制、重建后校舍需还原,由现时的洗米石墙身,改为使用原来的意大利批荡。

工务局副局长张润民会上表示,仅从以上建议,未知会否触及《城规法》所指的重大修改,故需进行法律研究,一旦证实属重大修改,有关草案就须再行一次程序,进行第二轮公示。局方将于下次开会时,就有关决定再次讨论。

慈幼校方代表孔智刚,昨日出席城规会旁听,对草案需发回修订,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