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进度已明显加快 罗司指现行罚则胜违约金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昨日列席立法会全体大会时表示,现行公共工程合同承包制度的罚则已足够,未必较在合同加入「补偿性违约金」差。他称,去年的公共工程进度已明显加快:「唔敢讲冇(延)迟,但唔(延)迟得好犀利」,希望大家对政府有信心。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右二)昨日列席立法会辩论会议,与多位议员「过招」,被讚态度坦诚。(陈骏骐摄)
立法会昨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讨论由议员李静仪提出的辩论动议,讨论政府应否在公共工程合同引入「补偿性违约金」条款,以防止公共工程延误超支一再出现。
罗立文回应议员提问时解释,本澳工程界一向无罚款文化,若在合同加入补偿性违约金,担心承建商会抬高报价,日后工程若延误或在赔偿后撤走,令当局要另行招标找公司接手。
他指出,去年政府的投资预算执行率有 85%,证明属下各部门有努力,以轻轨凼仔段工程为例,过去年多以来,工程进度已明显加快,显示现行制度是好制度,只是过去的工作未有「跟足」做好。他又提到,新城A区填海工程,近日供砂又再停止,暂时未知何时恢复。
议员宋碧琪发言表示,当局应建立制度作保障,令无论谁人担任司长,都有责任「跟足」做好,不会令工程延误及超支。
议员冯志强指出,本澳政府工务部门人员专业性不足,导致公共工程时有延误,故认同大型工程设项目经理做法,透过专业人士协调沟通,以加快工程进度。
议员关翠杏认同罗司长的坦白作风,认为问题焦点是当局未能有效执法,希望未来能建立违者必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