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失蹤」难强制处理 社谘委促公开危楼资料库

中区社会服务谘询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邀请文化局及工务局代表列席,向委员简介跟进残危楼宇工作流程。社谘会副召集人邝玉球、徐达明及委员林宇滔,会后向传媒总结时透露,当局已初步完成残危楼宇资料库,但尚待完善。

中区社谘委林宇滔(左)表示, 委员不满若楼宇未达即时残危,需业主维修,但又无法找到业主时,局方不设期限,强制业主处理。(周婉茵摄)

中区社谘会委员期望,当局能尽快公开资料库,让公众有知情权,并反映目前残危楼宇一旦业主「失蹤」,就无法即时处理的情况,冀局方检讨跟进机制成效。

邝玉球引述工务局代表称,局方将残危楼宇,分即时残危、残旧及需维修三级,并分为发现、调查、评定、通知及处理五阶段,局方将收集居民投诉、其他部门转介、业主申请,亦会主动派员巡查,如属即时残危,将启动紧急程序,最快可在数天内清拆。

工务局代表透露,局方有跟进残危楼宇纪录,惟属内部资料,且多为纸本文件,尚未完成数据化。社谘会委员期望,局方能完善,并公开资料库内容,令社会知悉详情及防範。工务局代表回应指出,相信资料库日后会逐步公开,但未能承诺具体时间。

委员林宇滔表示,会上委员不满,若楼宇未达即时残危,需业主维修,但又无法找到业主时,局方并无设置期限,强制业主处理,往往令楼宇情况继续恶化,故建议局方明晰期限,检讨机制成效。他称,位处世遗缓冲区旧楼,如属残危,个案需先交文化局提供意见,若找不到业主,情况即与一般残危楼宇无异,既无法保障公众安全,亦难有效保护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