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教授向学生借钱不还 校方懒理廉署助讨公道

廉署《2015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提及一宗行政申诉,披露一名澳门理工学院教授,前年向学生借钱不还事件。

廉署在《报告》称, 2014 年5 月,理工学院一名学生向公署投诉,指同校一名在职教授向他借钱不还,经向校方求助不果,故向廉署投诉。廉署调查个案后认为,事件明显存在利益冲突,但校方在处理投诉时,并无对该教授提起纪律程序,要收到廉署意见后,校方始纪律处分该教授。

《2015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揭露一宗理工学院教授向学生借钱不还事件。(互联网图片)

廉署续称,虽然投诉人与教授间的钱债关係,属私人债务关係,但廉署在调查时发现,投诉人与该教授属同一课程在读学生及任教老师,该教授向投诉人借钱时,尚有成为投诉人任教老师可能性,故该教授与投诉人潜在及可预见公务往来关係。

廉署认为,该教授以教职员身份向投诉人借钱,明显存在利益冲突,已违反《澳门理工学院人员廉洁守则》相关规定,亦违反《澳门理工学院人事章程》所订的无私义务。

廉署又提到,在处理该纠纷过程中,理工学院并无根据《人事章程》对该教授提起纪律程序,但收到廉署意见后,理工学院已对该教授,提起纪律程序。廉署称,据了解,该教授已因违反「无私等公职义务」被纪律处分。

曾任理工学院教授、现已退休的时事评论员苏文欣接受本报访问表示,师生双方应有避忌,校方亦不会鼓励老师与学生有金钱瓜葛,易令人联想「借钱畀你我分数係咪会好啲」?他称,虽不了解事件详情,但不排除有老师被「老屈」:「有啲古灵精怪学生,被老师闹完会搞番你」!

他称,据他了解,若对方无强烈证据如借据等,校方无法证实事件,故一般不会公开处理,校方首先会与老师沟通,若对方承认事实会要求他尽快解决,及后再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