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是透明的
两会期间,备受关注的中国首部《慈善法(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后获全国人大代表以2,636票赞成、131票反对、83票弃权表决通过。作为首部在慈善範畴内的法案,从建议至今经历了十年时间,曾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及向社会公开徵集意见,即时受到业内人士质疑,最终也正式立法,将中国的慈善捐款纳入规管的法律中。
有批评指出,《草案》仍存在漏洞,对慈善的定位不够清晰、与公益混为一谈,还赋予了执法机关对民间慈善活动进行干预的权力。当中包括了《草案》要求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开展公开募捐,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并处最高达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近年互联网流通着各式各样的求助捐款行为,本着同情怜悯,不少市民也乐于广传讯息及作出捐献。正正因为有不法之徒捉弄人心关係,不少骗局骗案便由此而来。为此,《慈善法》中最大的监控便是相关网络慈善活动或会站于涉嫌违法之例,不过,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就公开募捐的细则性回应称,个人求助并非属于慈善活动,因此不在《慈善法》规管範围内,不被支持的只是个人募捐。
随着互联网及社交平台的急速发展,网络支付的方便往往令网络诈骗更易于催生,即使我们不是大慈善家,也尚算是个有基本能力的捐献者,可以想想轰动一时的郭美美事件,便曾让中国慈善事业陷入低潮,这也难怪会促成支持慈善立法的论据之一。慈善本是一份发出内心的美德,募捐也是推动慈善发展的一种最直接的行径,正如《慈善法》中亦提及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规定亦在业内引起莫大影响,或会导致公益基金会被迫关闭或机构违规操作,使公益从业人员因工资过低而导致人员流失。
有研究学者指出《慈善法》把个人和组织的慈善行为纳入法律的监督、规範和保护之下,并试图与西方社会成熟的慈善管理操作接轨, 对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有深层意义。我们认同在不同慈善领域上总会出现问题,因此慈善组织内部管理运作、流程指引都需要有序及监管,通过制定慈善法加以引导和规範,从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是应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