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签文化交流合作协议 办文化交流及人才培训等活动
国家文化部与澳门特区社会文化司签订「内地与澳门特区2016——2018年文化交流与合作执行计划」,以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澳门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融合,促进文化认同的共同意愿,透过内地与澳门特区共同举办多项文化节庆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研修、文艺人才培训,让澳门文艺活动走进内地,将中华文化推向世界。
国家文化部副部长丁伟(左)、澳门特区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右)代表双方签署协议。(社会文化司图片)
签署仪式前日下午在郑家大屋举行,由国家文化部副部长丁伟、澳门特区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代表签署。该计划在2006年签订的《内地与澳门特区更紧密文化关係安排协议书》框架下,为内地与澳门在2016——2018年文化领域中的定期磋商、人员交流、机构合作等内容作出规划,同时做好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该计划是双方加强文化合作的重大举措。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习经费颁发仪式亦同时举行,向木雕澳门神像雕刻传承人曾德衡、澳门道教科仪音乐传承人吴炳鋕及南音说唱传承人吴咏梅颁发传习经费,国家文化部希望以此鼓励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曾德衡称,传习经费每年为人民币10,000元,主要是扶持传承人生活。他指出,神像雕刻以做佛庙为主,佛庙在中国已有很久历史,需要维修,新建寺庙的规模也愈来愈大,行业工艺人才不难找,但传承就複杂些,需要知道规格、历史等资料。
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右)向澳门道教科仪音乐传承人吴炳鋕颁发传习经费。(社会文化司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