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拍摄? 还是先救人?
广州市花都区一名男子上周四家中失火,被大火逼至窗台的铁製防盗网,苦苦求救多时,最终未能逃生被烧死,有人将他死前求救的画面拍下并上传至网路,这段长42秒的视频引来一遍批评之声。广东消防亦于15日下午至16日凌晨连发五条微博,严厉斥责视频拍摄者,冷血不施援手。
儘管事后拍摄者被访问交代了自己如何曾经施予援教但无果,后来才拍摄此视频。但事件发生后,已令他在社会备受评批及指责,其微信亦被封号,也惹来警员上门查办。
面对危难事件,我们应该选择拍摄纪录还是立即救人?这是新闻从业员一直反覆讨论的话题。有资深传媒工作者曾分享工作经验,他认为﹕「若你先拍摄,这表现得很冷漠,但若不拍摄,是记者的失职。」「不过,救人并不单靠个人的力量,同时需要大型的装备,所以记者应先把真实情况纪录下来,这才可召集更多人前来救援。」
有西方新闻伦理认为,新闻工具不应该把新闻人物当作「材料」看待,而应该把他们当作「人」看待。这已经是近年媒体和记者也达成共识的方向,先协助教人,再报道要呈现的社会效果,而非把表现出身体恐怖的内容直接从文字、图片及视频展示,引起读者不适。有媒体分析火烧视频事件中,拍摄者认为自己无能为力协助而选择直击拍摄是值得商榷,但在火灾现场中如果不具备条件去救火,反之令伤亡增加也是有讨论的空间,相关救灾专业的单位,如消防局便应有责任去普及救火常识,甚至检讨伤亡事故的因由加以防控。
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也要照顾到被报道者的隐私权利,随着网络传播的发展,问题只会更受关注。前线记者接触面广、危机处处,要坚守目标和抱负,如何表现专业,为读者充分报道是首要职责,这才称得上是称职的记者任务。我们认为在危机事件的报道中,是应该尊重人的生命价值为大前提,更重要的是,新闻工作者应当拥有即时的分析能力。正如早前日本熊本县发生强震,TVBS记者林上筠刚好在福冈旅游,基于记者天职而放下旅程,立即前往灾区进行採访工作,将第一线的灾情画面公诸于世。彼此都身处危难的发生地,以甚么方向报道事件便成为新闻採访的专业性操守,直击死亡与直击灾情,是两种不同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