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旧区重整」被撤因保守 「都市更新」利澳长远发展

「旧区重整」计划胎死腹中,取而代之是「都市更新」概念,并列入《澳门特别行政区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特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及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委员会,昨日发出《五年规划》专题解说文章,表示与「旧区重整」相比,「都市更新」概念具有更丰富内涵、更开放理念,更贴近澳门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是科学合理的。

「都市更新」取代「旧区重整」计划后,更被列入《五年规划》草案,特区政府认为「都市更新」更科学更利于澳门长远发展。(资料图片)

澳门现时有超过三分二楼宇是楼龄30年或以上的旧厦,总数逾4,200幢,特区政府2005年曾提出「旧区重整」计划,惟法案拖至2013年胎死腹中,取而代之是「都市更新」概念。

《五年规划》专题解说文章指出,特区政府在2006年启动「旧区重整」的立法工作,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上有意见指出「旧区」概念不够清晰和明确等问题。

「都市更新」概念是,根据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对城市的既有规模、功能区划、空间布局和建筑分布进行整体检视,并结合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予以更新,通过旧区改造和新城建设两个範畴的工作,保留原有价值,体现时代特徵,从而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和城市风貌。

本澳现时旧楼林立,不少楼龄逾50年,区内居民都期盼尽快实行开展重整工程。(资料图片)

「都市更新」更灵活开放

「旧区重整」思想内涵主要在改变旧区状况,略有保守,「都市更新」概念的思想内涵主要是提升城市整体状况,较为积极开放,更为灵活广泛,如果重整计划限定于旧区,则其他地区的更新建设就无法适用,「都市更新」概念,只要符合更新条件的建筑物,都可纳入更新计划,更具全域观和战略观,更有利于澳门长远发展。

文章又指出,都市更新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新思维,能够体现城市发展的理念,包括和谐合一: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延续澳门的多元文化特色,人与自然的和谐并存;区划均衡:新旧城区、现代化城区和历史文化区域之间的协调与功能均衡;智慧创新:具体包括智慧建筑、智慧交通、智慧节能等方面,以改善城市管理效能,提高居民生活素质;共建共用:澳门居民既是城市建设和发展参与者,也是受益者,有权利也有责任贡献力量,共建要求全社会群策群力参与城市的发展建设,共用要让居民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都市更新,需明确「合理布局、最大利用、保持特色、着眼长远」的发展方针,将城市中各种要素按照功能分区进行规划,发挥不同空间的功能;实现土地的集约和高效利用,以缓解澳门社会高速发展和有限土地供应量之间的矛盾;未来建设发展需要保持独特的城市风貌,在都市更新概念下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国际化旅游城市的完美结合;而城市发展应面向未来,符合澳门「一中心,一平台」的发展定位,实现「宜居、宜业、宜行、宜游、宜乐」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