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不了的地方 谷歌

根据市场调查公司NetMarketShare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GoogleChrome(以下简称Chrome)的市佔率为41.7%,轻微领先微软的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以下简称IE)的41.4%, 第三名为Mozilla Firefox(9.76%),第四名为Safari (4.91%)。调查公司以图表方式得出数据显示,Chrome的使用者自2015年6月开始,不断攀升,IE则持续下跌。该市场调查公司更提到,如果计算以手机使用浏览器上网,Chrome 的市佔率更高达49%。

从另一间计算网络流量的公司StatCounter于今年3月公布的数据亦指出Chorme的市佔率达60.1%。对Google来说,Chrome正式助其改朝换代,越过IE成为全球最多人使用的浏览器,而旗下智能装置操作系统Android亦已佔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八成份额。

自1998年成立搜寻网网站开始,Google以现时市值达5,200亿美元成为全球价值最高的公司,其服务在过去18年由科网企业脱变为开发无人驾驶汽车、提倡环保能源、延长人类寿命、研製虚拟实境技术的科技王国。我们过去使用互联网搜寻器从Yahoo过度到Google,经历InternetExplorer到Chrome,反映着我们的使用习惯早已跟上时代转变的潮流趋势。透过科技去改变人类生活,是一件顺应时代的方式,但若果我们从此离不开呢?

较早前欧盟委员会指控Google以合约限制手机生产商,若在使用Android系统的智能装置中预载应用程式商店Google Play,装置须预先安装该公司设计的浏览器Chrome、搜寻程式GoogleSearch ;该集团甚至提供资助予生产商,诱使他们不预载其他搜寻器,以达到打击及排斥竞争对手、降低用户使用其他应用程式的可能,直指Google违反了欧盟的《竞争法》(又称《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内容是禁止或限制垄断、限制性商业惯例、固定价格和价格歧视,以保护贸易和商业的公平竞争而制定的法律)。

垄断是营商最后的胜利,作为全球科技企业的领头羊,舆论与社企责任也逃不了的範围下,Google 终究是服务人群或是佔有人心,用家在可选择的情况下仍然拥有取捨,问题是我们选择与时并进,还是隐居山林。

据了解,Google的Project Loon靠着一个氢气球,可供约两个纽约市的面积提供网络,2013 年推出时可在空中停留不超过七日,现在停留日数已可达187日,意味着,即使躲进深山也能搜寻到网络,除了政治保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