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团360人 天天有人生日 贿选定庆生?议员倡当选无效

选举期间出现的「蛇斋饼糉」款待,究竟怎样才算合法,怎样才叫贿选?多名立法会议员昨日出席特区政府修订《立法会选举法》「议员专场」时指出,选举法中最应修订的是贿选定义及间选的认受性。

本澳注册社团逾6,000个,议员崔世平指出,大社团会员360人,天天都有人生日,如何界定选战前「蛇斋饼糉」的宣传或庆生?选举法中有必要引入「当选无效」的条文;议员李静仪亦称,纵使候选人没有执行「蛇斋饼糉」款待,但其助选团是竞选团队一分子,根本无法撇清,为着选举的公平及公正,「当选无效」的设立非常重要。

「蛇斋饼糉」如何才算贿选,引起坊间热议;图为2013年出现的选举怪现象。(互联网图片)

修订《立法会选举法》公众谘询首场「议员专场」昨日展开,主持大会的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表示,特区政府会加紧完成《立法会选举法》的修订法案,尽早向立法会提交文本,全力配合立法会对文本的讨论及审议,完善立法会的选举制度。

修订《立法会选举法》谘询「议员专场」昨日展开,右二为主持大会的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刘凯辉摄)

出席的立法会议员有22位,13人有发言,当中最具争议的议题,依旧是贿选的定义、如何执法,以及间选的认受性、存废等问题。

社团庆生或宣传伎俩?

议员崔世平及李静仪均认同贿选候选人「当选无效」的可行性。李静仪指出,假设贿选的行为并非由候选人直接执行,惟其团队或代理人由于涉及贿选行为,代表选票涉及到由不当行为取得,影响了选举公平和公正,建议政府由此角度思考,引入「当选无效」的可行性。

议员李静仪

崔世平则称,涉及选举违法行为,新媒体是重要一环,特别是手机聊天软件,不论境内或境外,都难以有效执行,如何限制要值得动脑筋。另外,涉及贿选支付的方式,非但模糊且难以追查,以大社团为例,360个会员,每日都有人生日,如何界定宣传定庆生?当局好应严谨地考量,「当选无效」的可行性。

议员崔世平

间选制度不合事宜

完善间选制度方面,议员梁安琪指出,间选制度不但缺乏竞争性,社会上的认受性亦逐渐降低,随着社会发展,不同阶层的团体不断出现,现行选举法确定的七大界别涵盖性不足,建议特区政府在这次修订《立法会选举法》时,要因应社会的急速发展,科学性及合理性地完善相关选举制度,以加强立法会的广泛性和专业性。另外,议员梁荣仔亦不满谘询文本只管直选议员,但对间选制度则只字不提。议员吴国昌亦建议直选议席应过半,才符合民主政制发展。

议员梁安琪

议员梁荣仔

议员吴国昌

廉署有机制对付境外贿选

有份列席的廉政公署助理专员林智龙回应议员有关贿选的问题时称,若贿选行为在境外发生,本澳已有机制支持执法部门搜证或侦查,虽然廉署不会跨境执法,但会要求事发地协助搜证,并让司法机关检视证据。

陈伟智冀增三直选议席 慎重处理「当选无效」条文

青年事务委员会委员陈伟智认为,当局应考虑逐步取消立法会间选议席,朝向完全直选形式发展,他直言,虽然下届立法会选举全面取消间选是不可能的事,但可考虑减少三个官委议席,增加三个直选议席,从而达到直选议席过半,令市民的声音能更有效地进入立法会。

对于有议员建议,在文本中加入「当选无效」条文,对涉及的因贿选而获得实际利益的当选人作出司法覆核,陈伟智认为,应慎重处理这种情况,避免立法会的选举失去认受性。

他举例指,过往曾有组别的第三候选人因贿选而被剥夺参选资格,他的票源自动分予同一组别的第一及第二候选人,对其他组别的参选人造成不公。

他认为,「当选无效」只是补救性及惩罚性的方法,当局应加强预防贿选的工作,规定若其中一位候选人出现贿选行为,全组候选人可能被取消当选资格;并提醒候选人要慎重选择参选团队的成员,相互监督以加强阻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