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会完成《物管法》讨论 物管公司符合法例才获发牌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完成《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法》(下称《物管法》)最后一次讨论,当局预计半个月时间拟定意见书,再交给行政会,由行政长官签署后送交立法会,预计最终修订文本将在一个月后提交立法会大会表决,今个会期内相信能完成法案。法案公布至生效的180日内,房屋局会发临时牌照给物管公司,180日后需符合法例所有条件才能取得正式牌照。
《物管法》公布至生效的180日内,房屋局会发临时牌给物管公司,之后则需符合法例所有条件才能领牌。(资料图片)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昨日下午就《物管法》,与政府举行最后一次会议,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以及房屋局等政府代表亦有出席会议。
会后,一常会主席关翠杏透露,基本对政府提交的新文本无异议,无太特别的调整,只需作技术性方面的完善。
她引述《物管法》里的条文规定,分层建筑物的管理,按订定书面合同管理相关建筑物,订明相关的权利及义务,并同意与政府有共识,不在现有的文本作规範,会删除该条文。
关翠杏称,对政府提交的新文本条文基本无太特别的调整,只需作技术性完善。(刘凯辉摄)
物管公司需25万担保费
至于政府如何监管物管公司提供服务,关翠杏透露,物管公司申请牌照资格,需担保费至少25万元,此外公司亦要有技术主管,并符合领牌的要求,对物管公司进行上述监管规範。至于物管公司如何与大厦管委会订立私人合约的相关规定,则属于二常会现时审议的内容。关翠杏称,一常会意见认为,该条文的内容没有在两条类似法案中作重覆规定的必要;而若昨日完成讨论的法案较二常会讨论的法案更快通过,在出现物管业务合约争议时,按现行《民法典》的规定,亦可透过法院进行处理。
关翠杏又引述罗司发言称,在对相关条文作出最后完善后会提交行政会,并在行政长官签署后送交立法会大会表决;过程中,草拟意见书便需要大约半个月的时间,因此预计整个过程至少需要一个月。关翠杏相信,在今个立法会会期内能完成法案。
过渡期政府发临时牌照
她又称,原有法案规定物业管理业务一定要有书面合同,但现阶段部分大厦并无此操作;为此,当法案公布至生效的180日内,政府会核发临时牌照给相关公司,并要求他们在上述期限内做好满足法例要求的準备及申请正式的物业管理公司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