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楼质量较回归前差 罗司:承建商要有「良心」

昨日的立法会全体会议上,不少议员炮轰公共工程,尤其是公屋质量奇差,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亦坦言,今日的建筑质量,无论是公屋或私楼,都较回归前为差是事实,除了有承建商缺乏「良心」,政府监督亦存在问题。

有议员批评,私楼承建商起楼时缺乏「良心」,善丰花园出现结构问题就是一例。(互联网图片)

议员李静仪批评,石排湾经屋居雅大厦的居民反映,入住不久厨房及浴室墙砖大面积隆起,并出现多处裂缝。议员宋碧琪则反映,湖畔大厦停车场地下出现裂缝及渗水。议员区锦新形容,私楼建筑商尚且重视商誉,但公共工程承建商,完工后就拍拍屁股走人,市民毫无保障,而本身经营建筑工程公司的议员冯志强更直言,现时公共工程投标「斗平斗快」,批评一些新冒起的建筑公司:「好似汪洋大盗,靠抢!」

罗立文指出,以往政府部门设有稽查职位,由工程师检查公共工程质量,但不知为何,此职位已消失;此外,部门肩负多个大型工程,原本工程师就「唔够用」,如增设职位,预料要聘请不少人,随后又需时培训,故此,当局现时是透过外判方式,委託监理公司代为检验。

不过,就连监理公司,人手亦不是太足,每次派出的工程师,人手也就十人左右,罗立文称:「睇得到六楼,就睇唔到十楼。」虽然多花费公帑,可以多聘请几个人手检验,但坦言治标不治本:「咁大个项目,睇得几多?」

罗立文又称,并非只要修改法律,公共工程质量就会变好,而要视乎承建商有无「良心」。根据现行法例,承建商须对任何损耗和缺陷负责,当局现正对监管公共工程质量的整体法律框架进行研究,如有需要,将引入新措施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