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三年 15宗申请两宗获批 「工厦活化」活不下去!

工业大厦是澳门硕果仅存的珍贵土地资源,政府于2011年4月推出工厦活化计划,但试行三年,只得15宗申请,最终只有两宗获批,立法会议员梁安琪在昨日的立法会全体大会中提出质询,指工厦活化于2014年没有续期,政府会否考虑降低业权比例?为中小微企及文创提供生存空间?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斩钉截铁回应,工厦活化难以执行,政府决定不再延长计划。

目前全澳有工厦90幢,当中40幢楼龄超过30年,估计工厦空置率约两成;有评论指出,本澳工厦活化只是一个拆建优惠措施,一说「活化」,即时令工厦租金飙升,扼杀不少文创的生存空间,政府日后重启计划,可整合工业区,但不能只着重拆建。

目前全澳有工业大厦约90幢,是硕果仅存的珍贵土地资源。(梁佩茵摄)

议员梁安琪(下图)在昨日的质询提到,工厦业权分散,要百分百取得业权有难度,当局会否考虑降低业权比例(香港只须八成),同时,当局会否从法律上研究调整工厦的用途,在不影响大厦结构的安全下,放宽使用用途,使工厦透过简单改造装修后,转换成除住宅以外的其他用途,例如商业、服务业或文创产业等。

效果差不延续计划

但罗立文随即回应,基于降低重建业权比例, 是受《民法典》限制,坦言连基本条件都难以符合,工厦活化是难以执行;再者,试行三年,仅收到15宗申请,只有两宗获批,基于效果未达预期,政府决定不再延长计划。

对于改变工厦用途,罗立文表示,将根据《土地法》及《城市规划法》分析处理。即使工厦不再按原先的用途,改变用途使其活化属恰当,但既然设立的制度未达预期效果,则没有必要继续维持。

罗立文表示,工厦活化效果奇差,政府决定不延长计划。(林少洪摄)

工务局局长李灿烽补充指出,工厦的用途、消防等标準与商业用途的规定有别,因此改变工厦用途,担心会有安全隐患,加上行业发展愈趋複杂,例如教授烹饪须设置多个炉具,更倾向属于工业场所;另外,受《民法典》限制,改变工厦用途,需要全体业主同意,执行上存在困难。

工务局局长李灿烽指工厦若要改变用途,须全体业主同意,执行上有难度。(林少洪摄)

懒理官府自行活化

然而有议员质疑,当有人入则作其他用途,当局不批准,惟实际上有工厦是悄悄自己活化,不少中小微企都在工厦内运作,不少是业主根本无入则,施家伦认为,当局不可能当这些事实不存在,强调当中隐藏不少安全隐患。

刘永诚认为,澳门推行多元产业发展,工厦的空间是非常适合不同的产业进驻,他希望能利用都市更新委员会的平台,探讨更多发展可能性。罗立文回应,相信刚成立的都市更新委员会,将会以新思维研究新的做法及鼓励措施。

15宗申请13宗触礁

李灿烽指出,收到的15宗申请,先后已提交相关街道準线图或是规划条件图,但当中两宗属私家地,不适用于工厦活化,一宗因毗邻燃料库,不符合安全条件;而剩下的12宗,七宗没递交建筑计划,三宗正审批建筑计划,最后剩下的两宗,则为成功个案,其批地批示已刊登政府公报。

「活化」两字徒令租金飙升 重新整合工业区非单拆建

工厦活化无以为继,聚贤同心协会副理事长林宇滔直言,相关计划美其名是工厦活化,实际上只是一个拆建优惠措施,与香港的方式完全不同,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他认同工厦活化应推行新措施,建议政府可重新整合工业区,而不只是着重拆建。

林宇滔解释,香港的工厦活化只需要业主同意,补回溢价金差价后,便可作其他用途,从而推出优惠差额价格吸引申请者;反观本澳,当中所谓的优惠措施只是由入则至展开工程较正常流程缩短一半审批时间,由原本的255天减至118天,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明显不足。

他又批评「活化」两字的包装,令不少工厦租金上升,害得在工厦租地方发展文创产业的人士大受影响。

林宇滔认为政府叫停计划属合理,他建议若日后重启相关计划,可考虑重新整合本澳的工业区。他指出,本澳地方小却有不少的工业区,如慕拉士工业大厦群、青洲工业区、联生工业区等等,而且很多都与住宅距离非常近,为了减少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应把工业大厦集中在某区。

另外,工厦活化除了可兴建住宅,也可以考虑发展商业的写字楼,或发展文创等新兴产业,符合本澳的发展需要。

有论者批评工厦活化名不副实,工厦业主一闻「活化」二字,马上加租。(梁佩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