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法》大体依原文本执行 关翠杏称会加定期检讨建议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昨日继续审议《动物保护法》最新法案文本,邀请关注团体列席会议反映意见。一常会主席关翠杏称,团体在会上就虐待动物的刑期过轻、23公斤以上狗只须佩戴口罩等议题提出意见,但法案需考虑其他群体的不同意见,今次决定已是平衡后的结果。她续称,按照列席政府代表的回应,除了在技术操作上作微调,大方向仍依原来文本执行。

本澳自《动保法》草案文本谘询以来争议不断,主要是大型犬只上街需佩戴口罩等问题。(互联网图片)

在最新文本,《动保法》未见加置定期检讨的条文,即未有提及在法案实施后,依照实际情况,在一定年期后,对法案作出检讨。民政总署管委会主席戴祖义回应指,原因是本澳虐杀动物的情况不算严重,但称当局会一如以往,按照法律执行情况,不停作出检讨。一常会主席关翠杏则称,委员会在编製法案的意见书时,会加入定期检讨的建议。

动保团体昨日列席立法会一常会会议,就虐待动物的刑期过轻、23公斤以上狗只须戴口罩等议题提出意见。(周婉茵摄)

新文本规定,体重在23公斤以上的犬只,出街需要佩戴口罩,但狗主可向民署提出豁免申请,民署会针对犬只的服从性、攻击性作评估。戴祖义表示,因应关注团体反映,佩戴口罩对犬只有负面影响,当局作出让步,只要通过特定指标的评估即可豁免,而有关评估不设期限及次数,只要狗主同意,随时可带犬只到民署接受评估。他续称,据估算,本澳超过23公斤的犬只有1,000多只,民署已对工作量进行评估,但由于法案设有90天缓冲期,预料有足够人手。

团体冀刑期为三年

昨日列席会议的澳门保护遗弃动物协会主席蔡咏子称,团体不认同文本坚持虐杀动物最高仅一年徒刑应对,但认为三年刑期的愿望已很难实现,现只希望刑期不能以罚金代刑,并必须留有案底,但承认亦尊重每个个案需视乎法院裁决。她又认为政府提出只要 23公斤以上犬只通过测试毋须佩戴口罩的修改建议可以接受。

而新澳门学社副理事长周庭希就认为,当局在制定法案时,对23公斤犬只出街要佩戴口罩的理据不清晰,起初称是不少地区都有此规定,惟后来又称部分地区已废止规定,令公众产生疑惑,又认为法案难以体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宗旨。

有受邀团体未出席

一常会原邀请六个关注团体列席会议,其中澳门爱护动物协会代表最终没有出席。该会主席马浩宾早前去信一常会,认为法案最后文本已完成,当局对议题已有决定,故感觉不需要出席,又希望当局在制定法案时须听取团体意见,而非等到最后阶段才约见。

一常会主席关翠杏回应时表示,一常会在一年前亦曾邀请关注团体列席,当时邀请了三个团体,而澳门爱护动物协会未有受邀。关翠杏解释,关注本法案的个人及团体很多,一常会曾收过不少市民以电邮发表意见,故并非每个人都约见。一常会邀请列席的準则,是视乎当时有没有收过相关意见,而去年未有收到该会意见,今年则收到,故在今次会议提出邀请。但她坦言关注团体很多,容易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