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股东涉非法集资3,300万元 刘姓主脑落网拒交代资金流向

继早前有赌厅及当铺接连爆出非法集资后,本澳首次揭发有经营地产代理业务的集团股东,涉嫌以高息吸引市民「存款」,自2014年起吸纳超过3,300万元(港币,下同),至少涉及24名受害者,事件直到支付利息的支票无法兑现才曝光。警方目前已拘捕三名涉案的集团股东,包括一名怀疑是案中主脑的32岁刘姓本澳男子,但他拒绝交代任何情况。警方指会继续追查资金流向及其余涉案人等。至于案件是否涉及银行和物业估价公司,金管局代表回应称会向银行了解。

司警日前拘捕有经营地产代理业务集团的一名刘姓股东,他涉嫌触犯「签发空头支票」及「非法集资」。(陈骏骐摄)

司法警察局昨日举行特别新闻发布会公布案件详情,发言人表示,警方在上月10至30日期间,先后接到24名事主报案,他们声称本澳一个地产集团以高息回报作为引诱,吸引他们将资金存放在集团内。从2014年开始,陆续有事主进行存款,大部分都是澳门居民,其存款金额为50万元至1,600万元不等,双方有签署协议,集团承诺每月可以支付1.5%至2.2%的利息,以支票形式支付。事主报称,支票初期可以兑换,但从今年1月起,银行表示由于账户余额不足、支票无法兑换,涉及金额超过3,300万元。

司警发言人李瀚妮(中)昨日举行特别新闻发布会公布案件详情,金融管理局银行监察处副总监黄立峰(右)亦列席。(陈骏骐摄)

司警经过调查,于上月19及26日,先后拘捕两名涉案的集团股东,他们分别姓叶及姓林,均为本澳居民,已送往检察院处理。至前日(本周一),另一名涉案的刘姓股东因另一宗案件到司警局报案,自投罗网。

警方估计该非法集资案至少涉及3,300万元和24名受害者,警方展示涉案的空头支票及部分现金。(司法警察局图片)

刘姓主脑拒绝交代资金流向

司警指出,涉案集团共开出48张空头支票,当中有38张时由刘姓男子签发,他亦有权处置集资款项,又曾提出要吸纳更多人进行存款集资,因此相信他是案中主犯。司警又指,刘姓男子拒绝交代集团情况和资金去向,但由于有强烈迹象显示他触犯「签发空头支票」及「非法集资」,故警方控告其上述两项罪名并移送检察院侦办。司警称,仍需调查案中资金流向和是否有其他涉案者。

金融管理局银行监察处副总监黄立峰昨日亦出席发布会,他表示,银行或机构需要获得当局许可才能吸纳存款,否则就属于刑事犯罪。黄立峰又指,金管局将与司警及银行紧密合作、继续调查案件,呼吁市民要小心留意未获许可的机构,以高息存款为利诱的行骗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