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修法赋予消委会更大权力 林宇滔倡开放市场形成竞争

政府正进行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津制度》(简称《消保法》),但将「联合定价」和「滥用市场优势」条文抽离,再就相关问题开展研究论证及参考邻近地区具体操作经验,结合本地区市场实际情况及听取各方意见,研究未来工作方向。

物价「加快减慢」、「加多减少」,甚至「只加不减」,通胀情况令市民买餸时大感头疼。(资料图片)

立法会议员陈明金早前提出书面质询,关注很多涉及民生的收费存在「加快减慢」,或出现「联合定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并引述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去年全年通胀率为4.56%,较2014年的6.05%有所回落,但对比现实情况,不少居民反映本澳的物价仍然十分高企,社会不少意见批评有关的收费存在「加快减慢」、「加多减少」,甚至「只加不减」的情况,促请政府审视及作合理调整。

虽然本澳社会渐趋富裕,惟仍有不少长者生活在贫穷线下,以拾荒帮补家计。(资料图片)

清晰《消保法》内容

经济局日前回覆陈明金称,针对社会上关注本地现有工商行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类似「联合定价」及「滥用市场优势」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基于与目前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规範「消费者权益」的目标有所不同,前者集中规範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关係。

因此,特区政府将「联合定价」及「滥用市场优势」的规定抽离《消保法》,就相关问题开展研究论证,并参考邻近地区具体操作经验,结合本地区市场实际情况及听取各方意见,研究未来的工作方向。

对于当局将涉及「 联合定价」和「滥用市场优势」的《反垄断法》内容抽离分开立法,聚贤同心协会副理事长林宇滔认同两法分开处理,《反垄断法》现时并不急于处理,因本澳目前最大问题是市场仍未开放,如油品、鲜活食品批发等,澳门先应订立《消保法》,赋予消委会强制取得市场资讯的权力,相信可打破其他市场投资者进入的障碍,形成竞争。

当局应修改《消保法》,赋予消委会强制取得市场资讯的权力,打破垄断,形成竞争。(资料图片)

设立「公价」不用格价

他指出,《消保法》拟增加消委会监管职能,令消委会可强制获得行业资讯,做法可令本澳市场价格更透明,从而令其他竞争者容易进入本澳,打破现有垄断模式,之后再谈《反垄断法》,并建议《反垄断法》可参考香港《竞争法》内容,设立专门委员会审议市场价格,他以「公价」为例,是否一定对消费者完全无利?「若公价定得合适,消费者可不用『格价』」,但需专门委员会审议「公价」是否合适。

然而,当局自2014年计划修订《消保法》,却迟迟未交到立法会,政府声称因将两法内容分开处理而拖慢立法工作。林宇滔表示,政府去年底已表示要将两法分开,并指今年首季会将《消保法》交到立法会,现时却再推迟到今年内,解释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