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方:公积金草案有利僱员 促政府尽快设强制执行期限
经历劳资双方多年激烈角力,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当中的第二层中央公积金制度,终于经行政会完成讨论,相关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法律草案亦在千呼万唤下正式出台。对于草案提出的劳资双方供款比例、实施三年后检讨等多项建议,有劳方代表昨日接受本报採访时表示,草案部分条例的确对劳方有利,希望当局尽快制定强制执行的时间表,否则「三年后又三年」,只会令草案陷入胶着而无法全面推行。
行政会前日完成讨论《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法律草案,草案提出劳资双方供款比例、草案三年后检讨等多项建议,对实现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有巨大促进作用。(资料图片)
身兼工联副理事长的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劳方代表李振宇认为,草案建议中央公积金制度採用「权益归属」方案,即僱员工作满三年离职,可获僱主供款三成,离职时满十年便可取得僱主全部供款,是对劳方较有利。
他解释,因为按照香港的实行经验,抵扣方案(僱主供款部分作为解僱赔偿的抵扣)效果不好,对僱员相对没有保障,故政府谘询期间,劳方亦倾向「权益归属」方案。但他指出,草案对建造业、零售业等行业僱员保障度不足,因为上述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很多时候未做满三年就会离职,僱员难以取得僱主供款。
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劳方代表李振宇认为,草案部分条例的确对劳方有利,希望当局尽快制定强制执行的时间表。(资料图片)
忧即时强制执行冲击中小企
对于草案建议三年后再研究实施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可能性,李振宇直言,当然立即强制执行最好,因为可以能一步到位,但考虑到平衡社会利益,如中小企僱主的承受能力等,暂时採取非强制渐进式推行亦合理,起码是行出了第一步。李振宇强调,当局应尽快制定强制执行的时间表,因为草案只建议三年后检讨,并不等于三年后马上强制实行。他担心,如果「三年后又三年」,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只会遥遥无期。
李振宇指出,在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问题上,劳资双方仍然存在明显分歧,强制执行面对很大阻力。他期望当局能发挥行政主导作用,提交更多资料让数据「说话」,不能一味靠拖,令方案随时间消耗,陷入胶着而无法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