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者的责任
本澳地少车多,道路存在交通压力一直是小城急促发展的后遗症,当交通基建仍在滞后,现存公交配套即使扭尽六壬仍无法完善地照顾市民,间接令机动车量攀升至近25万辆的高水平,令本来车多路少的澳门更见寸步难行。
随着政府去年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月票车位,加强巡查公共停车场的滥泊情况,以理顺泊车秩序,让驾驶者能适当地使用公共资源。亦以调升机动车车辆税率来增加购买车辆成本,达到调控车辆增长数目。本年度更分别有序地试行公交专道,分流私家车辆及公交的出行。各式各样的方法,均代表有关当局对改善本澳交通问题的决心,但令人堪虞的却是驾驶者的责任并没有好好地表现。
日前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公布数字显示,于过去一个月数字统计中,竟然因驾驶者于巴士站违泊,令巴士无法埋站而被迫在路中央上落乘客, 单单交通辅导员在本澳23个巴士站便作出约6,700 次的劝喻,由于交通辅导员没有被赋予执法权力,因此,在没有计算未被劝喻的情况下,只以有纪录的6,700次劝喻,便令我们慨叹,导致大塞车的其中一大元兇,原来是本澳的一众驾驶者们。
本报记者日前于违泊黑点实地採访,便正好发现有巴士因违泊车辆停泊在巴士站,而影响了埋站上落乘客的安排,过程中除了因扰攘数分钟后才完成上客,亦因为路面多车狭窄,在巴士「抽头」离站时,因缓慢而堵住后来的车辆前进,形成车龙。
对于日益严重的巴士站违泊问题,按现行法例,车辆在巴士站违例泊车可被科处300至600元(澳门币,下同)不等的罚款,但因交通辅导员只能劝喻未能执法下,令阻吓性相对减对。
有学者建议,劝喻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在没有警员或违泊侦测系统的情况下,违泊者知法犯法,令公交系统受到阻碍,要有效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在更多地点增设违泊侦测系统(即「天眼」)。
其实,当局为了打击巴士站违泊,去年已先后在多个巴士站安装「天眼」,但基于「天眼」覆盖率不高,以去年全年检控巴士站违例停留及停泊的个案共约27,000 宗计算,即平均每日检控74宗,远远不及每日220次的劝喻,因此,仍有很多逃脱检控的违规者存在。
身为驾驶者理应考虑其他市民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巴士站违泊现象已成为全澳各处都能见到的怪现象,或许当中不乏只是短暂停车落客或货车停靠卸货,若是在不影响巴士和乘客的情况下,短暂停车并快速离开并不影响太大,相反驾驶者若存心违规,当局以坚决的态度对付违法行为便是事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