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企业参与惠及全澳市民 议员促强制执行央积金制度
关係全澳居民养老福祉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草案本月8日正式出台,但劳资双方对草案内容仍有保留,甚至有声音质疑草案既非强制性,又缺乏明显政策优惠,中小企参与的积极性存疑。立法会议员李静仪认为,央积金只有强制性执行才能保障企业的参与度,若一拖再拖反而令更多市民无法受惠。有学者建议,现时博企僱员近15万人,当局可以考虑在博企先行先试。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草案本月8日正式出台,由于现时博企僱员将近15万人,有学者建议当局可以考虑在博企先行先试。(郑健勋摄)
澳广视时事节目「澳门论坛」昨日邀请立法会议员、学者等,与市民一同探讨《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法案。
对于法案建议央积金制度先以非强制方式试行,有市民发言称,赞同政府先以非强制性方式推行央积金制度,因为担心强制执行会加重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而成本最后只会转嫁至消费者身上,导致物价上升。
立法会议员李静仪反驳指,政府早于2008年已提出社保养老保障体系改革方案,直至八年后才推出仅为非强制性的央积金制度,当然难以保障企业的参与度,加上当局表明,三年后才再研究是否变为强制性,认为政府一拖再拖,令现时已年届中壮年的僱员,当正式实施强制性央积金时,已达退休年龄,无法受惠于强制性央积金制度,她促请当局尽快为设立强制性的央积金制度定出期限。
立法会议员李静仪认为,强制性推行央积金制度才能保障企业的参与度。(郑健勋摄)
学者建议博企先行先试
至于如何提高企业对非强制性央积金制度的参与,理工学院社会工作学课程副教授赖伟良指出,现时博企僱员将近15万人,建议当局可以先行先试方式,规定博企需要与僱员一同参加非强制性央积金制度,同时要求所有受政府资助的社团及学校,在聘用僱员时都必须参加央积金制度。
论坛又探讨法案其他内容,如法案建议央积金制度採用「权益归属」方案,即僱员工供款满三年后离职,有权取得僱主供款部分的三成,若不满三年则无法领取僱主供款部分。李静仪认为,上述法案内容对建造业、零售业等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僱员保障度不足。她解释,现时本澳共有13,200名餐饮业从业员、逾48,000名建筑业从业员,但一般都以短期劳动关係模式签约,假如工程项目于三年内完工,僱员则无法领取僱主的供款,变相令央积金制度失去退休保障的作用。
理工学院社会工作学课程副教授赖伟良亦认同,作为退休保障制度,「权益归属」比率会削弱退休保障。他以香港及新加坡的央积金制度为例,指出两地都规定,无论是僱主及僱员的供款存入央积金户口后,僱员必须到65岁退休后,才可以提取,当中并没有设立「权益归属」比率方案。
理工学院社会工作学课程副教授赖伟良建议,当局可以考虑在博企先行先试。(郑健勋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