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楼成功不等于圆经屋梦 做契「龟速」或成拦路虎
轮候家团苦等多年终于可以拣选心水靓楼固然可喜,但并不代表真正成为业主,因一切要等办理完不动产买卖公证书(俗称「做契」)才算尘埃落定,惟现行《经屋法》并没有规定房屋局需在一定期限内为经屋买家做契,经屋住户十年八载未能做契的情况一直存在。
本澳公证员人手不足拖慢经屋做契效率。图为澳门仁慈堂,大楼地下是澳门政府部门公证署。(互联网图片)
多名立法议员如李静仪、施家伦及关翠杏等都曾就做契「龟速」问题,向当局提出质询。李静仪指出,经屋做契慢令居民感忧虑,甚至因继承遗产或与有业权配偶结婚而被收回经屋的个案一直发生,她举例入住石排湾居雅和业兴大厦的居民反映上楼已逾三年,仍未有安排做契的消息,担心因家庭成员状况变化,如有家团成员成家置业、与拥有物业的另一半结婚,又或父母离世而继承物业等,令苦候多年的经屋面临被收回的风险。
虽然当局曾表示,已将部分经屋做契分流予私人公证员处理,又承诺各部门紧密协作,尽快为已上楼经屋住户做契,但现时全澳只有十多名公证员,议员施家伦指出对解决做契慢的问题明显没有作用。
虽然政府最近提案《私人公证员通则》,希望提升公证员质量、增加队伍数量,但由于法案建议律师被罚款便不可投考私人公证员课程,引起多名律师联署反对,认为法案建议太严厉。到底最终能吸引多少律师投考,能否应付未来陆续落成的数千个经屋单位需求,仍是未知之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