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电信服务合同条款苛刻 罗司:无条件检讨只可优化

澳门电信服务长期被批收费高昂、服务商之间存在不公平竞争,特区政府与澳门电讯(CTM)在2009年签署的《澳门公共电讯服务合同》,将在今年年底到期,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昨日出席立法会公共行政事务跟进委员会后表示,合同以「5+5」形式签署,意味将自动续期,在2021年前仍有效,除非涉及严重违法,以及充分公共利益才可中止合约,而中止合约的代价,是需向CTM缴付其上一年税前利润2.5倍赔偿金。委员会主席陈明金估算,金额超过30亿元。罗司表示,现阶段是无条件就合同作出检讨,但会继续商讨如何优化合同,然而未有定案:「呢一分钟都冇决定。」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表示,现阶段无条件检讨与CTM签署的合同,除非涉及严重违法,以及充分公共利益才可中止合约。(周婉茵摄)

立法会公共行政事务跟进委员会昨日上午开会,继续跟进电信服务监管事宜。委员会主席陈明金会后向传媒总结时表示,会上当局澄清,特许资产属于特区政府所有,而澳门电讯(CTM)只负责管理及更新。

委员会主席陈明金表示,政府年底若不与CTM续约或涉赔30亿元。(周婉茵摄)

他又引述列席会议的政府代表称,政府与CTM在部分特许资产归属上存在分歧,双方仍继续商讨。由于特许合同中,CTM只具维护及更新资产的义务,当局认为资产本身是公有,但CTM认为,公司因营运需要,更新设备优化服务,属于公司内部商业行为,故该部分资产归CTM所有。陈明金称,双方虽然各有理据,但委员会与政府意见一致,他举例:「唔通借架车畀人用,对方更新咗个机头,还车时要拆走个机头?」

业界指特许资产费用贵

他续称,澳门电信服务价格,较邻埠香港昂贵,多年来居高不下,另外,有业界反映,收费昂贵是由于需缴纳使用特许资产费用,但收费高昂,增加营运成本,无奈转嫁消费者。委员会认为,当局声称电讯市场在2011年全面开放,事实上至今仍未实现,一致认为此攸关公共利益,希望政府加强监管。他又呼吁,如其他电信服务提供者欲发表意见,可以与委员会联络。

议员批合同条款不合理

会上,委员会又批评2009年签订的特许合同,属不公平合同,并认为情况少见,列席的政府代表亦承认,合同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有关特许合同,将于今年年底到期,并自动续约五年,被问到委员会的取态,是希望政府与CTM中止合约,抑或续约?陈明金称,如今年底不与CTM续约,衍生的问题可能更大,更需向CTM缴纳鉅额赔偿金,委员会希望当局可透过优化合同条款,减低损失,政府代表承诺会跟进,又透露未来将公布特许资产清单。

特许资产部分归属,CTM与政府有分歧。(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