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暨大一亿事件完成调查 廉署:无证据指澳基会利益输送
廉政公署已完成澳门基金会资助暨南大学的合法性调查,昨日发表调查报告指出,由于无证据显示此次澳门基金会向暨南大学批给资助的程序和决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存在刑事违法迹象,举报信所提及的指控并不成立,廉政公署依法将此案作归档处理。
廉署指出,澳门基金会资助暨大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及法定程序,没证据显示有利益输送。 (互联网图片)
廉政公署称,「澳门青年动力」于今年5月12日向廉署递交举报信,表示澳门基金会向暨南大学批给人民币一亿元的资助,违反法律并有利益输送之嫌,要求廉署介入调查。
廉署昨日指出,虽然《澳门基金会章程》规定基金会的活动须以澳门为主,但亦允许与澳门以外的机构进行交流及合作,并按照章程及其他适用法规的规定给予资助。由于资助暨南大学教育设施的建设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因此依法定程序审批的资助,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对于举报信表示,行政长官和部分社会人士既是澳门基金会信託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亦是暨南大学副董事长和董事,质疑存有明显的角色冲突。
廉署指出,根据《暨南大学董事会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并不具有对外代表大学的法定职责,而且也未获授权在向澳门基金会申请资助时代表暨南大学,所以不能将行政长官和部分信託委员会委员定性为暨南大学的「代理人」。
澳门基金会对廉政公署报告表示认同,将开拓社交平台和即时通讯软件,以文字及视频等多种形式在新媒体动态呈现活动讯息、并鼓励社团以多种渠道向公众发放项目讯息,增加受资助项目的社会影响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