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阶段「天眼」工程已完工 下月可运作并按私隐保护处理
备受社会关注、俗称「天眼」的全澳城市电子监察系统,首阶段设置的219支镜头、控制中心及有关平台已完成施工。警察总局局长马耀权昨日表示,「天眼」系统争取下个月正式投入运作。
俗称「天眼」的全澳城市电子监察系统,首阶段设置的219支镜头、控制中心及有关平台已完成施工。 (刘凯辉摄)
马耀权昨日出席「司法警察日」活动,被传媒问及市民关注的「天眼」设置等问题时回应称,首阶段的219支镜头、控制中心和有关平台已完成施工,目前正进行调整角度等工作。马耀权表示,由于每支镜头所拍到的位置都需要向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报备,目前正陆续进行报备工作,争取在下月内完成所有进度,届时会正式对外公布及操作时间。
马耀权又指出,「天眼」的第二和第三阶段工程已开始招标,工程将会同步进行。他重申,如要提取「天眼」拍摄的任何资料,均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申请,如果拍摄到的片段超过60天仍需保留必需是涉及刑事案件,警方会向法院和检察院作出通报,全部按刑事程序处理,程序完成后会依法销毁。
警察总局局长马耀权昨日表示,「天眼」系统争取下月投入运作。 (刘凯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