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电厂拟建千个公屋单位 配套社会设施及服务中心

特区政府已计划在位于慕拉士大马路的旧发电厂地段,兴建公共房屋及社会设施,预计可以提供大约1,000个公屋单位。大楼建成后,当局有意将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搬迁至该处办公。此外,松山脚下澳门中联办大楼旁一块空地,当局拟计划兴建检察院临时办公大楼。

昨日城规会会议,政府介绍12,000平方米的旧发电厂地段的规划条件图草案,建议用作兴建公共房屋、社会设施、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用途。 (陈骏骐摄)

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政府介绍旧发电厂地段的规划条件图草案。该地块面积接近12,000平方米,建议用作兴建公共房屋、社会设施、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用途,而楼宇最大许可高度为海拔120米,计划兴建约1,000个公屋单位。

工务局副局长张润民在会上介绍指出,在旧发电厂东南面有部分地段属于电力公司的私有土地,故没有划入兴建公屋範围,而西侧部分土地将会预留用于兴建分区配电站。此外,面向八达新邨的方向部分地段将会预留用作消防通道。

政府计划将松山脚下澳门中联办大楼旁一块土地,用以兴建检察院临时办公大楼。(陈骏骐摄)

旧电厂拆前作环评

有城规会委员提出,旧发电厂原有一些配套设施,例如燃料码头、地下输油管道等会如何处置。张润民回应称,当局日后会与相关部门协商,为配套设施制定退场计划并逐步进行处理。亦有委员认为,旧发电厂的烟囱使用日久,内部积累不少污染物,在拆卸时恐怕会影响周边环境。张润民称,工程部门现已委託专业机构,进行发电厂拆卸前的环境影响评估。

委员冀善用土地

在会议讨论中,有委员指出,旧发电厂地段与逸园跑狗场类似,是本澳北区难得可以释出的珍贵土地,建议工务部门在规划过程中,要科学客观地研究周边居住人口构成,以及现有的公众设施比例,儘量做到「物尽其用」。

此外,会议亦讨论松山脚下澳门中联办大楼旁的一块土地,计划将会兴建检察院临时办公大楼。该地段面积约2,000平方米,楼宇建筑限高为32米,除用作检察院办公场所外,还有部分土地会考虑用于公共设施。该地段紧邻松山山体,张润民在介绍时指出,当局将会儘量在景观设计处理上,保持山体完整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