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常会委员建议 提高大厦装拆招牌投票门槛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日继续审议《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委员会主席陈泽武表示,会上有委员认为有关大厦广告招牌的安装、拆除等事项的投票通过门槛太低,容易令业主间经常开会导致纠纷,建议把投票门槛提高至三分之二赞成才可通过。
陈泽武昨日会后总结时表示,会上有委员认为,由于过往业主会超过一半业主同意即可通过有关大厦广告招牌的安装、拆除等事项的投票通过门槛太低,容易令业主间因招牌的租金问题经常开会导致纠纷,建议把投票门槛提高至原来《民法典》要求的三分之二赞成才可通过。他称,政府会考虑有关建议。
此外,法案亦建议给予在新法律制度生效前,已装设在楼宇共同部分且已获民署发出而仍然有效准照的招牌或广告一个过渡机制,即有关招牌或广告可继续保留,除非分层建筑物或其子部分所有人要求拆除或更换。
陈泽武称,目前法案已基本完成细则性讨论,立法会和政府的法律顾问将继续开会,待政府提交法案新文本再讨论。
他又主动向传媒解释,原定日前下午召开的会议突然取消,是由于有几位议员有急事要处理,未能出席会议,以致未达法定开会人数而取消会议。
立法会二常会有委员认为过往业主会超过一半业主同意即可通过有关大厦广告招牌的安装、拆除等事项的投票通过门槛太低,有需要提高。 (梁佩茵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