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换地风波打击管治威信 关姐吁政府主动查清真相

立法会议员关翠杏及大律师赵崇明昨出席电台时事节目「澳门讲场」,探讨益隆换地事件引发的土地管理问题。对于议员唐晓晴早前就新《土地法》向立法会提案要求释法,关翠杏认为,土地问题非常複杂而且涉及利益庞大,应详细讨论,故不应引用紧急程序审议。她又认为,事件令政府管治威信大受打击,政府应更积极向公众解释相关事宜。

立法会议员关翠杏(右)及律师赵崇明昨出席电台时事节目《澳门讲场》,探讨益隆换地事件引发的土地管理问题。 (梁佩茵摄)

有听众质疑《土地法》释法只是想令法律更符合自身利益,批判做法不合理。关翠杏表示,立法会现时仍未讨论相关提案,当中的释法提案亦不应引用紧急程序,因为土地问题複杂,涉及利益广,事件亦令政府形象大打折扣,故应更详细地探讨,而且若要对某条文的立法意向作出解释,需查阅当时47次会议录音资料,需时甚长。

赵崇明大律师指出,即使新旧《土地法》都明确规定25年到期必需收地,亦不代表当中的制度没存在问题。他呼吁社会要思考土地发展商若没有任何过错都必需接受没收土地,是否真的公义。他认为,法院要按制度审案,然而要解决根本问题需回归制度检讨,并适时修改及调整。

关姐称应保证小业主权益

另外,赵崇明称,益隆换地事件反映回归初期官员的守法意识薄弱,法治程度较低,以及当时《土地法》给予当局的裁量权过大。关翠杏反驳指,回归后虽然是新政府,但部分官员是由澳葡政府时代过渡,应掌握所有程序,即使有裁量权亦不代表不需依法。她直言,事件难免令坊间怀疑是否一位工务局局长就可以作出如此大的决定,廉署报告亦反映工务局立场出现变化,但没有说明理由,特区政府必须要向社会交代,清晰事件是否存在贪腐问题,查到水落石出。

对于金利达花园居民担忧要补交溢价金,关翠杏形容,「冤有头,债有主」,当局追究的对象应是发展商,而非依法完成买卖程序的小业主,政府亦应主动澄清,让小业主了解个人权益不会受到损害,否则「都有几大震动」。

廉政公署日前发表《关于益隆炮竹厂土地置换事件的调查报告》,认为事件中的换地协议无效,不存在「地债」问题。(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