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75岁公积金个人账户 今日起可申请提款

社会保障基金本月起按年龄分阶段,接受合资格公积金个人账户拥有人进行提款申请。由今天(8月1日)起,年满75岁或以上(1941年9月或之前出生)、正领取社保残疾金,且超过一年或正收取社会工作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可进行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款项申请。社保基金日前已向上述人士寄发申请表,有关申请经批准后,款项会于10 月21 日发放。

年满65岁至74岁长者(1941年10月至1951年9月出生)的提款申请则由9月开始。社保基金会于9月寄发申请表,他们可由9月起向社保提交提出申请,有关人士最快可于11月22日获发款项。

公积金个人账户拥有人每年只可提款一次,合资格的公积金个人账户拥有人,可透过设于全澳各区合共34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办理申请。市民如要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2016年预算盈余特别分配名单或了解有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

社会保障基金今日起按年龄分阶段接受合资格公积金个人账户拥有人进行提款申请。 (互联网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