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洁贞促设立期限 提高社协讨论效率
不少与劳工有关的法例,在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下称社协)讨论多年,仍未有结果,以社会保障基金劳资供款比例为例,在社协已讨论三年多,仍未有结果,立法议员黄洁贞昨日提出书面质询,促请当局对社协讨论的问题设立期限,提高讨论效率,从而加快本澳修法及修制,尽快让法规及制度回应社会及居民的需要。
立法议员黄洁贞提出书面质询,促请当局对社协讨论的问题设立期限,提高讨论效率。 (资料图片)
黄洁贞指出,近年社会变化急速,很多法律及制度无法回应社情改变,急需修改。特别当涉及劳资权益时,更需要交由社协进行讨论,让劳资双方取共识后,才能送交立法会进行立法。但不少交付社协讨论的法规,往往需时甚久仍未取得共识,以至有关修法和改革工作停滞不前。
她举例,如《非全职工作制度》法案、讨论《劳动关係法》及《聘用外地僱员法》之修订等,由2013年起至今年,一直存在于社协每年工作计划内。另外,关乎全澳居民退休保障的社保供款提升问题,同样由2013年起在社协每年的工作计划中,但至今会内劳资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共识。
黄洁贞批评,单是一个供款比例就需要社协讨论多年时间,但仍未取得共识,反映社协在就问题难以达成共识时,可能会让问题无限期拖延,令问题陷于胶着状态,无法适时回应社会需求。她忧虑社协面对《劳动关係法》这类涉及更多劳资权益的问题时,需要用更长的时间作出讨论,质疑社协未能有效发挥应有的协调作用,拖延社会政策的制订工作。她质询政府会否考虑对送交社协讨论的问题设立期限,提高讨论效率。
黄洁贞又反映,虽然特区政府设立了由政府、僱主团体和僱员团体三方代表组成的谘询协调组织,以收窄劳资双方的分歧,但多个进入社协讨论的法规多年未能取得劳资双方的共识,她质询未来政府如何设法增加政府代表在社协中,收窄劳资分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