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立法效率迫在眉睫
回归后特区政府施政差强人意,土地管理、公共工程超支超时、住屋、旧区重整等问题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现时法律制度滞后,以及特区政府的立法效率未如理想。
第五届立法会第三会期本周一(15日)结束,有立法会议员在回顾今个会期的立法工作时指出,特区政府原订今年提交八个立法项目,但至会期结束仅提交两项,执行率只有25%,加上目前仍有近十部法案尚在三个立法会小组内审议,反映当局长期饱受诟病的立法效率依旧未有明显改善。
面对第五届立法会只余下最后一个会期,即不到一年时间,除非加班加点追赶进度,否则会期结束仍未完成审议,多个讨论多时且涉及重大经济民生事项的法案,如去年2月就一般性通过、讨论时间横跨两个会期的《高等教育制度》,以及去年10月一般性通过、审议大半年的《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法》等法案就有可能沦为废案。
另外,公众最为关心但政府尚未提交立法会的《预算纲要法》、《社会房屋法》及修订《的士规章》,即使政府能赶在今年内提交,都可能因为审议时间不足令相关法案「胎死腹中」。上述担心并非危言耸听,因为上周五(12日)正式通过的《医疗事故法律制度》法案,从一般性通过到细则性表决,整整耗时两年零八个月。
针对立法效率问题,特区政府其实比谁都着急,毕竟依法办事是最高效最稳妥施政方式。为此,行政长官崔世安于去年发表《施政报告》时就明确提出: 特区政府将具体落实集决策、统筹、草拟和谘询于一体的立法统筹组织体制。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在今年年初亦表示,中央统筹立法机制已启动,现分两步走,一些对民生、社会影响大的法律会由法务局作立法统筹。
中央统筹立法机制成效如何可能尚需时间检验,但另一个严重拖慢立法效率的问题,却存在多年仍无法解决,那就是中葡双语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由于本澳法案讨论到最后往往需要中葡文互译,但要懂得两种语言还要精通澳门法律,要求堪称苛刻,几乎只有法官或政府高级顾问才能胜任。法务局局长刘德学早前坦承,法务局一直存在翻译人才紧缺问题,目前只能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招聘新的人才,同时会对法律翻译人员进行深入培训逐渐储备。
无论对市民还是对政府而言,涉及重大经济民生事项的法案都不能一拖再拖,当局既然早知癥结所在,就应设法对症下药,提高立法质量与效率,回应公众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