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并非多多益善
从相关法律颁布到落实计划,历经四年漫长等待及市民千呼万唤,俗称「天眼」的「全澳城市电子监察系统」首批219支镜头已完成验收,最快下月正式启用,为警方提升交通管理、人潮监控,乃至打击犯罪提供科技支持。
按常理即使「天眼」到了启用阶段,仍需一段时间实践才能检验其真正成效,但近日已不少坊会及团体代表提出,希望当局加快「天眼」安装进度,以及重新检视「天眼」数量和分布位置,言下之意是恨不得其所在街区越早安装越好,甚至安装得愈多愈好。究竟安装「天眼」是否就可以一了百了,将罪案统统赶走呢?
「天眼」又称城市监控,并非澳门独有,例如北京、上海、伦敦等大都市中,早已透过数以万计监控摄像头,构成庞大监控体系,对寻找罪案破案线索,特别是对犯罪分子发挥心理震慑作用,都大有好处。即使是一些普通民事案件,比如是否撞跌别人等,都可以还原事实真相,化解矛盾。另外,对于疏导节假日进行人流管制安排,以至是交通管理,还原交通意外过程,都能发挥很好的作用。
既然「天眼」对维护社会治安作用明显,是否意味着数量愈多愈好?有研究指出,国际上大量事实表明,天眼并不会降低一个社会的整体犯罪率,因为罪案很容易转移到没有「天眼」的地方,而且如果「天眼」数量太多,意味着涉及的数据亦更多,容易造成提取证据的过程变得複杂,影响办案效率。另外,作为一个辅助工具,「天眼」最主要的作用是协助刑事调查,不是预防犯罪,要真正降低犯罪率,最好的办法是从源头扑灭罪案。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早前总结今年上半年澳门治安情况时指出,赌场债务的纠纷或犯罪有向赌场外发展的迹象,非法禁锢较去年同期上升27.1%,当中有三宗非法禁锢案导致被禁锢人死亡。
有社团代表直言,现时的非法禁锢案主要发生在酒店及大厦,「天眼」冇可能监察到私人地方,但有管理员见到有人被恶汉捉上楼,只是不敢多问; 即使市民怀疑有人在某单位被禁锢,亦不敢报警,反映现时的社区警务机制不够成熟。假如警方、市民和大厦管理公司能组成防打犯罪的「铁三角」,非法禁锢一类案件有望在案发之初就被揭发,从而避免出现人命伤亡的悲剧。
正如负责统筹天眼系统的警察总局所言,「天眼」项目是一个庞大而富挑战的任务,要共同维护澳门良好的治安局面,当局仍需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效能,促进警民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