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环石矿场批给疑「黑箱」 议员廉署检举政府及发展商

早年路环石矿场土地的转批给中有不少意见,有立法议员昨早到廉政公署检举,指该土地用作开石矿,本来就非工业用地,临时开採准照亦已于1995年结束,且获续期两次至2005年,发展商为何能把该地将工业地为申请转为商住地?而即使该土地为工业地,但政府容许工业地转为商住用途,会被扣减30%土地的做法无法律依据,他质疑是否合法。

为配合石排湾都市化计划,路环石矿场土地早年转批给为商住用地。 (土地工务运输局网页图片)

议员区锦新指出,土地在转换过程中,新入股5%的股东将整幅土地转换至自己公司名下,安排有违常理,要求廉署对发展商亦作出调查。

翻查资料,路环石矿场土地在1972年批给发展商时用作开石矿,及后因应2009年石排湾都市化计划, 土地承批人在2011年却提出将土地由工业地更改为商住用地的申请,当时政府称工业用地转为商住用地被扣减30%土地,用作社会设施之用,但最后政府超额使用3,000多平方米土地,部分土地用作兴建石排湾公屋,故须依法以同区的其他土地置换。

另外,他亦同时就路环田畔街百米高楼项目,向廉署提出多个疑点,包括土地是否确定为私家地;为何环评未过,就可在街线图期限届满前初步核准 其建筑计划;以及为何在未经谘询下,将项目所在地划出高度受限制範围,当中有否任何违法行为。

政府在扣减路环石矿场用地过程中,超额使用3,000多平方米土地用作兴建石排湾公屋。 (互联网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