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监督 落实问责
特区政府「人傻钱多」的案例又添一笔,审计署前日针对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的规划建设发布《审计报告》,揭露作为本澳最大地主的特区政府,放着长期荒废的物业、闲置的官地不规划,过去11年花费超过50亿元为政府部门租赁私人物业作为办公场所,不但白白捱贵租,也为市民带来不便,这种消极不作为、花钱大手大脚的凯子态度,即使金山银山也会坐吃山空,无怪有愈来愈多市民反感的大白象工程出现。
工务局有责任为政府部门规划办公地点,即使因为昔日地产市道低迷、方便市民等理由租用私人物业,仍然需要对未来的办公空间有长远规划。然而,面对财政局多次建议兴建办公大楼,工务局竟然「归档处理」,本澳土地资源虽然短缺,但并非完全没有土地兴建政府办公大楼,政府早已规划新城B区为政法区,有关规划却迟迟不见,声言要等新城总体规划出台才能开展兴建,但究竟B区规划与总体规划有何抵触,也从未公开交代。
类似的问题其实存在已久,过往完全「无问责、无监管」的情况是纵容政府部门浪费公帑的元兇,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预算并未有经过适当的监管。政府财政源于市民的公共需要,应该用于向大众提供服务,而每一分公帑更是人们努力赚来的血汗钱,政府财政的权力不但是来自市民的授权,也需要受到人民的监督,这也是问责制度的源头。
立法部门对预算的监督,是财政民主的最低要求,这些问题早已是老生常谈,目前沿用的《预算纲要法》已超过30年,立法会对预算监督执行的无能为力,亟需修法来赋权,透过预算资讯的透明化、专款专用、前中后的批准与监督,才能落实对行政部门的监督,保证职能制约,解决公共部门效率低落的问题。目前新《预算纲要法》已完成谘询总结,财政局与法务局仍在就文本技术问题进行讨论,法案文本今年内能不能进入立法程序还有疑问,需要有关部门加紧研议,如果立法会在10月复会时仍无法提交,拖到明年恐成废案。
与此同时, 有关部门也应检讨现有办公空间是否有优化的可能,儘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监察部门也应积极跟进,检讨各部门在租赁私人物业时,是否存在弊端,向公众交代。而有关政法区建设及政府大楼兴建问题,更应及早规划,重回正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