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动物实验可批量申请 动物幼崽赠送亲友不违法
《动物保护法》本月1日正式生效,民政总署昨日下午在营地活动中心举行讲解会,主要介绍将动物用作科学应用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讲解会座无虚席,主要参与者是本澳各所大中小学的代表,与会者就一些实际教学操作上的问题向民署作谘询交流。
民署昨日举行动保法讲解会,介绍将动物用作科学应用的规定注意事项。(陈骏骐摄)
据民署介绍指出,本澳机构将动物作科学应用需要获得许可,申请者应提交许可申请书及动物科学应用计划,民署在审批许可申请时会听取专业人士及学者的意见,经分析后认为无法採取其他实验方法替代时,才会通过许可申请。
有参与讲解会的学校代表提问指,学校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较多,担心逐项进行申请需时甚久。民署动物检疫监管处处长徐裕辉表示,学校可以在申请时列出一年内计划的所有实验方案,无需逐一申请,但在涉及使用猿猴类、犬只及猫进行实验时,就必须对每一项实验计划申请特别许可。徐裕辉又指,在《动保法》生效之后有90日的过渡期,直到今年11月29日都暂时无需许可即可继续进行有关科学应用,但之后就会严格依法执行,他建议,学校等机构尽早开始申请许可,而许可的审批就预计需要30日时间。
此外,动保法规定23公斤以上狗只外出需要佩戴口罩,但若能通过民署测试则可豁免。民署管理委员会吴秀虹委员昨日表示,现时已经为70多宗申请进行测试,结果全部都合格,目前仍有大约300宗测试申请有待处理。吴秀虹又指,民署会对宠物店进行巡查监管,猫狗必须年满三个月、完成纳牌后方可售卖,若市民将家中出生的动物幼崽赠送亲友,亦不用担心违法,但就必须依法履行饲主的责任。
民署管委会吴秀虹委员称,市民将家中出生的动物幼崽赠送亲友,不用担心违法。(陈骏骐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