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签发《中转确认书》 澳门物流企业迎来新机遇

由海关总署及澳门海关联合主办的「内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宣讲会」,昨日(19日)下午在中华总商会举行,主要介绍澳门海关签发《中转确认书》範围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ECFA)项下台湾原产货物,扩展至所有内地已实施的优惠贸易协定原产货物。以及双方开发了「中转确认书签发系统」,实现《中转确认书》签发资讯化和资料共用的便利措施。

据澳门海关助理关长吴国庆介绍,今年5月,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与澳门海关关长黄有力在本澳签署《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关于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的合作备忘录》。上述措施就是《备忘录》的具体落实。另外,《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下经澳门中转的货物在横琴通关实行「转运申报单」单证管理,即只要进口人提交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转运申报单》,企业便可免提交《中转确认书》。

由海关总署及澳门海关联合主办的「内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宣讲会」,昨日在中华总商会举行。 (刘凯辉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