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局处长卢毅华涉贪 疑用贿款包养三情妇
交通事务局前运输管理处处长卢毅华涉贪案昨(22日)续审,廉署调查员李栋樑作供称,由2013年11月收到举报,指「新威信」公司获事先通报交通局职员会巡查停车场。廉署遂从「新威信」老闆陈枝彪开展调查,发现由2012年8月「新威信」成立起,陈枝彪与前交通局处长卢毅华、交通局潘毅及第五被告梁润辉过从甚密,有逾200次共同出入境纪录,结合监听得知是同到内地消遣。
陈枝彪夫妇会以「月费」及不定期付巨款给卢毅华及潘毅。经分析,廉署认为短标(免公开)评标时涉及人为因素极大,负责技术分析的委员都是自己人,可以「做手脚」,怀疑「新威信」、「联合」及「林峰」三间公司「围标」合谋定价。廉署在潘毅家中搜出「林峰」的标书,中标价共计6,700万元,中标率达七成。又指,卢毅华将不法所得用来包养三名情妇,并在内地买两个物业、还波缆数等,透过地下钱庄汇款至内地共有1,400万元。
前交通事务局处长卢毅华涉及贪污案,昨日再审理。 (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