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昨日起正式生效 政府各部门合作机制已启动

俗称《家暴法》的《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昨日正式生效,社会工作局局长黄艳梅表示,政府多个部门已準备就绪,建立常规合作机制,希望更快速介入处理家暴个案。当局预计求助数字将上升,人员培训、宣传及庇护场所将陆续增加,亦希望家暴受害人勇敢挺身而出举报家暴罪案。

社工局昨日下午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家暴法》合作机制启动礼,多个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代表出席。 (刘凯辉摄)

社工局昨日下午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合作机制启动礼。社工局局长黄艳梅称,为配合法例生效, 局方联同法务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卫生局、教育暨青年局、劳工事务局及房屋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建立常规合作机制, 并制定《处理家庭暴力个案程序指引》及通报机制,让多专业和跨界别团队能有效地处理怀疑家暴个案。此外,社工局将举办超过50场相关讲解会,在社区持续举辧普法讲座,希望提升市民大众对家暴的认识及关注。

社工局局长黄艳梅希望家暴受害人能勇敢挺身举报。( 刘凯辉摄)

冀受害人挺身而出举报

黄艳梅称,《家暴法》体现了政府对保护和支援家暴受害人的决心,法律强调各部门常规合作的重要性,也突显了通报机制的必要性。随着法律正式生效,期望未来在各界紧密合作下,能够携手做好预防、遏止及打击家暴的工作。

黄艳梅预计,随着《家暴法》正式生效,求助数字将有上升,局方在人员培训、宣传及庇护场所等工作将会陆续增加,她希望家暴受害人能勇敢地挺身而出举报家暴罪案。

出席启动礼的妇联励苑主任何欢颜称,《家暴法》颁布后收到的查询大多是询问家人会否即时入罪。她认为法律并非针对惩罚施虐者,最重要是更好支援复建家庭。何欢颜又称,社工局联同民间团体设有通报机制,由社工局研判情况,而民间团体早已预习通报机制,当收到求助个案时,若情况危急会马上以专线电话通报,受害人将会快速得到相关部门的协助;若情况属于一般或只有轻微风险,会先评估是否为受害人提供庇护,亦会于24小时内以表格方式向当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