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访妇联 讲解「央积金」制度法案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厅厅长杨婉丽及高级技术员何凯生等一行四人,日前到访妇联总会,向该会负责人及员工讲解《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法律草案的重点内容,获妇联副理事长袁小菱、副监事长林细妹等热情接待。

杨婉丽介绍《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并指出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简称「央积金」)属于第二层社会保障,目的为将来本澳市民的退休做好储备。参加「央积金」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以僱主自愿设立共同供款计划,随后僱员自愿选择加入;二,是由个人以个人供款计划的形式自愿参与。如属共同供款计划者,劳资双方最少每月各以僱员基本工资5%作出供款。若私人退休金计划转入「央积金」,尤其对已参加私人退休金计划的现职僱员,僱主须保留原计划中较「央积金」标準为优且对僱员较有利的条款。加入「央积金」后,个人账户具有可携性,不因任一劳动关係的终止而被结算及取消;一般情况下,「央积金」的款项须年满65岁才可以提取。另外,为鼓励企业加入,政府将提供三倍税务优惠。法案实施三年后,政府会制定检讨报告,研究「央积金」的成效及是否具备条件实施全面的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

袁小菱认为,澳门进入老龄化社会,法案可让僱员和个人退休生活更有保障。妇联将配合特区政府,鼓励市民更多了解制度内容,加强对个人养老保障的认知。

社会保障基金一行到访妇联总会,向该会理监事代表讲解《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法律草案的重点内容。 (妇联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