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及酷热天气停课 社文司批示下月起生效

特区政府昨天(11日)颁布经修订的「恶劣天气下停课规定」,增设「寒冷及酷热天气」及「特殊天气的情况」停课措施,由下月1日起生效。

寒冷及酷热天气停课规定情况为:若气象局在下午5时30分预计翌日将出现最低气温达摄氏3度或以下的特别寒冷天气,或最高气温达摄氏38度或以上的特别酷热天气时,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及特殊教育的班级中止翌日全日的教育活动,但中学教育的班级照常进行教育活动。若气象局预计翌日将出现最低气温达摄氏0度或以下的特别寒冷天气,或最高气温达摄氏40度或以上的特别酷热天气时,所有教育阶段及特殊教育的班级中止翌日全日的教育活动。

除寒冷和酷热天气外,当已出现或地球物理暨气象局预计将出现对学生健康或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天气的情况」时,教育暨青年局可根据天气及往返学校的路面实际情况宣布相关教育阶段中止全部或部分教育活动。

当因特殊天气而中止部分教育活动时,学校必须对学生採取适当的安置措施及提供其他教育活动。

如气象局预计翌日最低气温达摄氏3度或以下,幼小及特殊教育的班级中止翌日全日的教育活动。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