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古树名木需有具体法规

特区政府将分布在路环及澳门半岛558棵古树名木,列入《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并在特区《政府公报》中公布。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列入《名录》后,古树名木权利人有义务维护树木,位于公共地方的古树名木权利人是政府,维护责任在政府,生长在私人土地上的古树名木,维护责任是土地业权人。

一般树龄在100年以上大树即为古树; 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树木称为名木。根据文化局资料,首批《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内三棵被列为名木,分别由前行政长官何厚铧和行政长官崔世安栽种,分别栽于凼仔小潭山和何贤公园。其中何厚铧种植的两株树木分别是华润楠和白兰,均于2000年栽种。

特区《政府公报》中只详列古树名木中文名字、学名、科名、所在位置及古树树高、枝下高、胸径等资料,但保护古树名木措施、权利人义务与责任,具体法规等,付之阙如。

古树名木是澳门文化遗产一部分。从历史文化角度看,蕴藏丰富政治、历史、人文资源,是一座城市、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誌; 从经济角度看,古树名木是旅游重要资源,是名胜古蹟佳景,为文化艺术增添光彩。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既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少国家或城市,对于维护古树名木都有明文规定。我国为例,国务院1992年制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各省、市、乡、镇都要设置专责部门护理古树名木,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誌,明确古树名木权利人或单位,负责按时浇水施肥、鬆土加氧,修剪枝叶。

法例更规定不得在距树冠垂直投影五米範围内堆放物料、 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废水、污物垃圾,废气、废渣等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物质。古树名木受损害或衰弱,养护管理责任人若未採取补救措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会受处分,若因玩忽职守导致古树名木死亡,更要负上刑事责任。

澳门地方细小,街道狭窄,人口稠密,加上每年有3,000万游客,古树名木多生长在人流密集地区,地面覆盖三合土,阻碍树根吸氧,地下管网错综複杂,阻碍树根生长,有居民游容在古树傍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加上水污染,汽车尾气排放等因素,都会破坏古树生长。澳门在维护古树名木上面对不少困难,政府有需要尽快出台具体法规,宣传教育市民,加强维护古树名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