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烈性犬今起禁养 饲主六个月内需向民署登记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昨天(11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本澳自今(12)日起禁止饲养西藏獒犬、巴西非拉犬、阿根廷杜告犬、比特斗牛.及日本土佐犬共五个品种犬只,禁止範围涵盖取得、饲养、繁殖或进口。现已饲养这些犬种的饲主,须在法例生效六个月期限内,向民政总署登记及对犬只绝育,方可继续饲养。
禁令範围同时包括多种动物,包括家禽、奇蹄目、偶蹄目动物(不包括马)、有毒的爬行及两栖动物、灵长类动物、松鼠科动物、翼手目动物、具攻击性且体型巨大的蛇和蜥蜴及鳄目动物等。
西藏獒犬有着巨大的躯体,外貌兇猛,兽性较强,需要饲主严格指导。同时活动量大,需要经常带出去散步或运动。 (互联网图片)
随着城市狗只数量的增加,狗只伤人、咬人事件时有发生,饲养安全管理问题也备受关注。澳门政府从今日开始,对西藏獒犬、巴西非拉犬、阿根廷杜告犬、比特斗牛.及日本土佐犬共五个品种犬只,禁止饲养、繁殖或者进口等行为。而在禁令公布前已经养育此五类禁犬的饲主,在法例生效的头六个月内,需要对犬只绝育,以及到民政总署进行登记方可继续饲养。
此次法例禁养五类犬均为烈性犬,属于脾气比较暴躁,且具攻击性的犬种,在全国多个城市都被明文规定列入禁养狗只範围。烈性犬并不适宜作为宠物或者在城市、社区环境饲养。牠们虽然对主人非常忠诚,但对陌生人则保持高度警觉性甚至有些会有攻击倾向,饲主需要对此类犬进行严格而恰当的的训练才能得以控制。烈性犬的战斗性都很强,例如一只优秀的杜告犬可以单独杀死一头野猪,三只就可以狩猎美洲狮。而日本土佐犬是日本狗和西方狗的混合犬,亦被称为战斗犬,在丹麦、挪威等地饲养都属于非法行为。饲养此类狗只的饲主需要认对待安全问题。
不少国家都对饲养列性犬只做出规範:爱尔兰规定攻击性的狗只到公共场所须佩戴狗链和口罩;英国则明文禁止饲养波尔多犬、猛士吉夫犬( 产于西藏,和獒犬有血缘关係)、美国牛头犬、日本士佐犬等猛犬;在香港,比特斗牛犬、阿根廷杜高犬、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犬这四个品种的格斗狗,以及其混种狗受到特别管制,一律不得被输入香港,也被禁止在港繁殖。
比特斗牛㹴是作为斗犬目的培育出来的犬种,对主人态度友善忠诚,对陌生人警戒心强,在社区内应避免饲养。(互联网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