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澳生陈皓扬杀猫案 被判刑十个月得易科罚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大学澳门学生陈皓扬,因接连虐杀两猫「大橘子」与「斑斑」,被台北地检署依照违反《动保法》等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下午各判他六个月徒刑,合併十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新台币60万元(约澳门币15万元),併科35万元(约澳门币88,000元),若缴不出罚金也可以改服劳役,免去牢狱之灾,全案可以上诉。

现年24岁的陈皓扬四年前赴台就读台湾大学化工系,去年12月底在台北市温州街徒手勒毙街猫「大橘子」,被人当场目击;今年8月再度虐杀台北市某餐厅的店猫「斑斑」,两度遭检方起诉,而台湾大学则在「斑斑」案后将他退学。

前台大澳门学生陈皓扬去年底因接连虐杀两猫,被台北地检署按违反《动保法》等罪起诉。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