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初显成效 黄洁贞指哑忍者渐减

对于日前发生的家暴案件,妇联副理事长黄洁贞表示,从之前接触到的求助个案来看,有不少求助者是反覆多次被家暴,与是次案件中默默忍受家暴十年的情况相似。

黄洁贞指出,很多家暴受害者选择不进行检举揭发,往往是因为出于家庭、经济、住房等因素考虑,而随着《家暴法》生效,更多人了解到法律对弱势一方的保护,所以会选择挺身而出报案求助,体现出《家暴法》的普法工作有一定成效。

倘若嫌犯被判决家暴罪成,一般情况下可处一至五年刑期,黄洁贞对于刑罚是否恰当不予评论,但就指出除了刑罚之外,亦要关注施虐者本身是否存在病态心理,以及应该如何协助。

黄洁贞指出,不少受害者因着经济及住屋问题而哑忍。图为女事主与家人位于新城市花园的居所。(梁佩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