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核制今起谘询60天 完善学校评核和升留班制度

教育暨青年局由今天(31日)起,就《本地学制正规教育学生评核制度》展开为期60天公开谘询,至12月29日结束,教青局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法规谘询文本内容的讨论,以期获得社会广泛认同。市民可于政府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教青局及其辖下活动中心索取谘询文本,或于教青局网页下载。更多公开谘询活动详情,可登入教青局网页www.dsej.gov.mo查阅。

立法会开放日,众多学校老师带领学生集体参观立法会,普及学生的法律意识,属于多元化教学活动,发展学生的多元能力,以便全面评估学生。 (陈骏骐摄)

澳讯追击学生评核制今起谘询60天完善学校评核和升留班制度教青局称,根据第9/2006号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第25条第4款规定,「学生评核制度」应由专有法规订定,而《非高等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011-2020年)》亦提出「促进评核方式的多元化,强化学习辅导,提升学生的学习成效,审视和完善学校的评核和升留班制度,促进所有学生学习成功,减低留级率」。

教青局称,对学生的评核旨在反映教育目标的达成情况,是检视课程与教学成效的重要方法,对于学习能力未逮学生,应施予必要的教学辅助,促使其学习成功。故此,学校应以多元化的教学活动发展学生的多元能力,并採用多元评核模式,以全面评估学生。

澳门非高等教育阶段的留级率高,长期备受社会关注,特区政府于2011年颁布《非高等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促进学生学习成功,减低小学和初中的留级率」。非高等教育委员会组成专责小组进行相关研究并提出小学一至四年级不设留级,五、六年级留级率不可超过4%、初中各年级留级率不超过8%等建议。

为促进评核方式多元化,提升学生学习成效,逐步降低留级率,促进学生学习成功,以及全面落实《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的相关规定,教青局制定《本地学制正规教育学生评核制度》,并由今天起展开60天公开谘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