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团体热心 民署酌情 小鹦鹉「艳艳」重返欢乐街头
自本报上周五刊出雅廉访髮型屋外小鹦鹉「艳艳」疑因啄伤小朋友而被勒令禁足,鹦鹉主人为牠筹集1,000个签名支持求「平反」事件后,短短两日内,热心市民蜂拥而至,千个签名愿望迅即达成,加上爱护动物协会从中斡旋,民政总署前天(29日)酌情处理,准许「艳艳」继续在髮型屋外木椅上「打趸」。「艳艳」主人李先生昨日指,「艳艳」重返街头后,不再自残且恢复食慾,又唱又叫,可谓「一天光晒」。
昨日所见重返街头的小鹦鹉「艳艳」,不时「搔首弄姿」,活泼可喜。 (梁灿旭摄)
虽然「艳艳」事件在雅廉访广为人知,但直至上周四,李先生仅筹集得400名签名,离1,000个签名还有一大段距离,但自本报上周五刊出「艳艳」遭禁足并自残事件后,坊间反应异常激愤,认为「伤人」与否,大有商榷余地,仅两天时间,李先生髮型屋外的签名册,已集得1,000个签名。
「艳艳」主人李先生(右)称,小鹦鹉能够继续在髮型屋外「打趸」,全赖市民及团体的热心支持。 (梁灿旭摄)
与此同时,爱护动物协会亦迅速与民署协商,民署最终答应酌情处理,准许李先生继续在髮型屋外饲养鹦鹉,但为防有狗只经过时对「艳艳」造成伤害,吩咐李先生必须用较高木椅安置鹦鹉。
李先生昨日对记者称,「艳艳」重返大街继续大展歌喉,全赖一群热心街坊及市民的支持,同时亦感激爱护动物协会,为「艳艳」与民政总署进行协商。
昨日所见,「艳艳」状态不俗,特意赶来看望「艳艳」的街坊冼先生表示,儿子从小与「艳艳」接触,从来没有被「艳艳」攻击,又指与「艳艳」相识数年,早已是街上的一分子。
另一名热心市民袁小姐则称,民署在是次事件中并没有查清状况,但部门一个命令,却可能令到动物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建议民署应作出检讨。
是次「艳艳」事件,源于一个月前有市民带着一名小孩途经髮型屋门外,小女孩逗弄鹦鹉时疑被牠啄了一下,女孩家长事后向民署投诉,民署接报后勒令鹦鹉主人必须将物移回室内饲养,否则会被罚款澳门币4,000至20,000元,鹦鹉主人李先生为替牠「平反」遂募集签名,望民署酌情处理,最终如愿以偿。
李先生应民署建议,将木椅加高,避免狗只经过会对鹦鹉造成伤害。 (梁灿旭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