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会:高教法案有望今月过审 拟不区分研究或授课型学位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天(8日)审议高等教育法案。二常会主席陈泽武表示此次讨论共分为三章节,并讚扬政府在法案上有很大的改善,尤其是在字眼方面清晰许多,而政府在新文本上接纳不少委员的建议,相信可以让市民更易理解。
陈泽武解释,文本于第一章的定义部分由原来三项增加至13项,就入学登记、注册等字眼再下定义;而第二章中第六条,新文本沿用「公立高等院校为公法人」,具有学术、教学、行政及财政的自主权,取消原来公法人有机会转为私法人的「但书」,以释除公众的疑问;第三章14条由「课程的核准及认可」,改为统一使用「课程的核准」;第三章里学位的文凭证书上亦不再区分为「研究型」或「授课型」。
陈泽武引述技术顾问的意思,指文本是以葡文立法,因此中文对照方面会再继续向政府沟通,技术上大部分已沟通完成,相信再开一至两次会议,争取在今个月内审议完成。
陈泽武(右)称,高教法有望在本月内成审议。 (杨淑菁摄)